白居易《琵琶行》原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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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琵琶行》原文+故事  著名的诗人白居易是一位才子,他创作的诗作《琵琶行》被后人所传诵着。而如今也成为了语文教科书上重要的一课。那么白居易在写着篇佳作时候,有着怎样的故事发生呢?  白居易《琵琶行》原文+故事  唐代宗大历年间,唐朝已进入中晚期。在这一……

白居易《琵琶行》原文+故事

  著名的诗人白居易是一位才子,他创作的诗作《琵琶行》被后人所传诵着。而如今也成为了语文教科书上重要的一课。那么白居易在写着篇佳作时候,有着怎样的故事发生呢?

  白居易《琵琶行》原文+故事

  唐代宗大历年间,唐朝已进入中晚期。在这一时期,最著名的诗人是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祖籍山西太原,后迁居下邽(guī)(今陕西渭南北)。白居易的祖父和父亲,做过县令这类的地方小官,他的祖母和母亲都有一定的文化。在这样的家庭中,白居易很早就识字了,五六岁时就开始学写诗,七八岁已懂得声韵。后来,他的父亲调到徐州一带,全家也随着迁居符离(今安徽淮北)。这时,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兴兵叛乱。为避战乱,白居易被送到比较安定的浙江。但借居的亲友家比较穷困,他们过着借米下锅、讨衣御寒的贫困而漂泊不定的生活。这使他对真实的社会生活和人民的困苦,有了感性的认识和了解,对他以后的创作有很大影响。

  十五六岁时,白居易带着自己的诗稿,去京都长安,拜见诗界前辈顾况。顾况为人很高傲,但读到白居易的“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后,大为赞赏。白居易的诗名便在长安传开了。白居易直到二十八岁才考中进士,两年后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一职。

  唐宪宗即位后,因器重白居易的诗名,提拔他当翰林学士,后又任谏议大夫。在这时期,白居易写了不少讽谕权贵、反映人民疾苦的诗作。这些诗使他得罪了一批有权势的人。

  公元815年,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刺客杀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御史裴度。当时白居易任左赞善大夫,按朝廷规矩,这个职务只管给太子讲道德修养之类的道理,不得干预朝政。可白居易不管这些,愤而上书,要求捉拿凶手。这给那些心中怀恨的权贵们找到了口实,经过一番鼓动,唐宪宗下令把白居易贬为江州刺史。还没到任,第二道诏令又来了,白居易被降为江州司马。在江州期间,他写下了著名的叙事长诗《琵琶行》。

  公元822年,白居易被授予杭州刺史一职,公元825年,又调任苏州刺史。公元842年,他担任了刑部尚书。他虽又被朝廷重新启用,但碰到的穆宗、敬宗、武宗都是年幼的君主。晚唐时期的皇帝大多平庸荒唐,朝政一团糟,白居易的政治抱负和理想仍无法实现,他的意志逐渐消沉。晚年,他笃信佛教,常常一连几个月不吃荤腥。他和香山寺的和尚如满等来往很密切,不仅结成香火社,还出钱整修了香山寺,他自己也自号为“香山居士”。

  公元846年(唐武宗六年),白居易在一场重病后去世,终年七十五岁。

  白居易一生创作了二千八百多首诗,八百多篇散文。流传最广的是以《长恨歌》。那时在乡校、佛寺、行旅中,僧侣、妇女都有人歌咏他的诗作。《长恨歌》是一首长达一百二十句、八百多字的叙事长诗,是他和友人游览了仙游寺,有感于唐玄宗、杨贵妃的故事而创作的。作者运用叙事和抒情结合的手法,叙述了李、杨二人的爱情悲剧,艺术化地再现了当时的故事和人物,因而深受欢迎,广为传唱。

  与《长恨歌》同样著名的,是他被贬江州时写的《琵琶行》。这是一首长达六百多字的长篇叙事诗,记叙了作者在浔阳江送客时,听到一位曾在长安红极一时的歌女弹奏的琵琶曲,以及她“老大嫁作商人妇”的凄凉经历,从而感慨自己被贬江州的遭遇。诗中既有“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这样极具表现力的诗句,描画乐曲声,也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样深沉委婉的句子,表达作者的感慨。这两首长诗,不仅有诗的意境美、语言美,而且还有生动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因而深受历代的好评,成为白居易的代表作,而他也被誉为善写叙事诗的巨匠。

  但白居易自己最为看重的,是他的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中的《轻肥》一首,题目取自《论语》中的“乘肥马,衣轻裘”,概指权贵们的奢侈生活。诗中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宴时的骄横和不可一世,而当时“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乐府是古代一种诗歌体裁,原本指乐府官署采集的民间乐歌,或乐府中的乐官们创作的乐歌。初唐时,诗人们大多按乐府的旧题进行创作,这类作品在李白、杜甫时得到了发展,如杜甫的《兵车行》《丽人行》等。而白居易则倡导了“新乐府运动”,发展了这种写作方法,并确定了“新乐府”的名称。

  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采用乐府歌行体,大多三言、七言交错运用。白居易十分推崇陈子昂、李白、杜甫,尤其看重杜甫的现实主义精神,但仍认为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句子不过十有三四,所以他的《新乐府》五十首,大多反映了劳苦大众的真实生活和社会矛盾,很有现实意义。其中较出名的有《杜陵叟》《卖炭翁》《新丰折臂翁》等。

  在长安的文学创作

  白居易一生共有作品三千七百馀篇流传至今,居唐代诗人作品数量之冠,其中80%都是诗歌。白居易在长安时期的文学创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其全部作品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分量,且具有明显的特点。众所周知,白居易是唐代新乐府的倡导者与践行者,所谓新乐府,即用新题写时事,不依谱,不入乐,往往根据作品内容而自创新题。其在《新乐府序》中说:“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这些话被视为新乐府创作的总纲领。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为讽喻诗,而讽喻诗体现了现实主义的创作传统,反映了社会的真实情况,发挥了文学的积极作用。如《新丰折臂翁》末尾写道:“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表现了同情社会下层人民、反对开边战争的态度。《杜陵叟》则描写了下层劳动人民被官吏残酷剥削、压榨的悲惨状况,“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几乎每一首讽喻诗都是如此,如《两朱阁》,“刺佛寺浸多也”;《西凉伎》,“刺封疆之臣也”;《卖炭翁》,“苦宫市也”;《隋堤柳》,“悯亡国也”;《草茫茫》,“惩厚葬也”;《捕蝗》,“刺长吏也”;《上阳白发人》,“愍怨旷也”。白居易最看重的就是讽喻诗,认为其价值在于“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如《秦中吟十首》,白居易说:“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为《秦中吟》。”这是此类诗创作的目的。关于讽喻诗创作的时间,白居易说:“自拾遗来,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至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谓之讽谕诗。”可知这些诗都是其在元和初年任左拾遗以来所作。白居易说其写的讽喻诗有一百五十首,今人统计有一百七十多首,编入新乐府的有五十首。这些诗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白居易将其犀利的目光投射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发现形形色色、大小不等的各类问题,再经过“遇事托讽”“美刺比兴”的艺术加工,形成了前人不曾有过的特色。白居诗歌创作的另一类作品则是所谓闲适诗。白居易说:“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可知其创作有两个方面,即达则兼济天下,故作讽喻诗;穷则独善其身,故有闲适诗。体现了白居易所具有的中国传统士大夫的思想观念。这些闲适诗“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所作。其中部分是在长安期间创作的,如《酬哥舒大见赠》《思归》《杏园中枣树》《自题写真》《游悟真寺诗一百三十韵》《酬张十八访宿见赠》《朝归书寄元八》等。闲适诗题材广泛、性质复杂、风格多样、清新自然,但不是白居易诗歌的主流。按照白居易的分类,除了讽喻与闲适两大类作品外,还有一类感伤诗,主要是自己“随感遇”的咏叹,其中最著名的是《长恨歌》与《琵琶行》,还有《西明寺牡丹花时忆元九》《权摄昭应早秋书事寄元拾遗兼呈李司录》《禁中秋宿》等,均属此类。《琵琶行》写于其任江州司马时,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内。《长恨歌》写于元和元年其任盩厔县尉时,盩厔为京兆府下属的畿县之一,故可以将此作品划分到其在长安的文学创作范围内。白居易在盩厔与《长恨歌传》的作者陈鸿相识,一同出游唱和,遂创作了《长恨歌》这首千古绝唱。关于《长恨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诗歌主题方面,有爱情说、“隐事”说、讽喻说、双重主题说、时代感伤说等不同观点,也有主张摈弃单一主题说的模式,把李、杨悲剧分别看作爱情悲剧、政治悲剧和时代悲剧,将三重主题构成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的整体。总之,这首诗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用清丽自然的文字,创作了一首故事完整、抒情浪漫的叙事诗。此外,白居易还有杂律诗约一千九百一十四首,占了其诗歌作品的大部分,白居易将其分为律诗与格诗,包括五言、七言绝句。在长安期间创作的主要有《赋得古原草送别》《春中与卢四周谅华阳观同居》《代书一百韵寄微之》《暮江吟》《县西郊秋寄赠马造》等,数量甚多,不能一一列举。其中《代书一百韵寄微之》为长诗,在声韵对偶上下了很大功夫,但缺乏深刻的社会意义。其中亦有不少优秀作品,如《赋得古原草送别》《暮江吟》等,均为脍炙人口、优美自然的作品。白居易还是一位散文大家,只是由于其诗名太显,掩盖了其文名。近年来,加强了这一方面的研究,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元和文章正宗,应为元白,而非韩柳。白居易的文章多撰于其在长安期间,如《策林》七十五篇、《百道判》、中书制诰、翰林制诰等,至于奏状、墓志、碑碣、书、游记、祭文之类,大部分亦撰于这一时期。白居易的文章,议论文“结构严谨,论证充分,说理透辟”;游记散文“文笔清新,自然明快”,描写景物“着墨不多,而体物入微,情景逼真”。尤其在前期,“笔多讽谏,词锋峻切,气势凌厉”;后期则多怡悦性情的闲适之作,大多清新自然,极少雕饰,充溢着恬适之趣。所以白居易的散文应在唐代古文运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白居易在文学理论方面亦有很大的建树,主要反映在《与元九书》一文中。这篇文章写于元和十年十二月,其于此年七月已贬到江州,当是在江州司马任上所撰,然其文学主张却是在长安期间形成的。白居易在充分肯定了诗歌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的同时,突出强调了诗歌“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社会功能,进而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主张。他还主张诗歌“惟歌生民病”,即要反映民间疾苦,为后世诗歌创作指出了一个新的方向。在诗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白居易强调语言、形式为内容服务,要求形式通俗、语言浅显。这些理论与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故《旧唐书》本传曰:“元和主盟,微之、乐天而已。”陈寅恪先生甚至誉《新乐府》为“唐代诗中之巨制,吾国文学史上之盛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