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白云泉》原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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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白云泉》原文及赏析白居易《白云泉》原文及赏析1  原文  唐代白居易《白云泉》  天平山上白云泉,云自无心水自闲。  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  译文  天平山白云泉边是那样清幽静谥,天上的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山上的泉水淙淙潺流,从容自……

白居易《白云泉》原文及赏析

白居易《白云泉》原文及赏析1

  原文

  唐代白居易《白云泉》

  天平山上白云泉,云自无心水自闲。

  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

  译文

  天平山白云泉边是那样清幽静谥,天上的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山上的泉水淙淙潺流,从容自得。我问泉水,你既然在这里如此闲适,何要奔冲山下去,给原本纷扰多事的人间推波助澜?

  注释

  ①白云泉:天平山山腰的清泉。

  ②天平山:在今江苏省苏州市西。

  ③无心:舒卷自如。

  ④闲:从容自得。

  ⑤何必:为何。

  ⑥奔:奔跑。

  ⑦波浪:水中浪花,这里喻指令人困扰的事情。

  全文赏析

  这首七绝犹如一幅线条明快简洁的淡墨山水图。诗人并不注重用浓墨重彩描绘天平山上的风光,而是着意摹画白云与泉水的神态,将它人格化,使它充满生机、活力,点染着诗人自己闲逸的感情,给人一种饶有风趣的清新感。诗人采取象征手法,写景寓志,以云水的逍遥自由比喻恬淡的胸怀与闲适的心情;用泉水激起的自然波浪象征社会风浪,“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言浅旨远,意在象外,寄托深厚,理趣盎然。诗的风格平淡浑朴,清代田雯谓“乐天诗极清浅可爱,往往以眼前事为见得语,皆他人所未发。”(《古欢堂集》)这一评语正好道出了这首七绝的艺术特色。

  “天平山上白云泉”,起句即点出吴中的奇山丽水、风景形胜的`精华所在。天平山在苏州市西二十里。“此山在吴中最为崷崪高耸,一峰端正特立”,“巍然特出,群峰拱揖”,岩石峻峭。山上青松郁郁葱葱。山腰依崖建有亭,“亭侧清泉,泠泠不竭,所谓白云泉也”,号称“吴中第一水”,泉水清洌而晶莹,“自白乐天题以绝句”,“名遂显于世”。

  然而,这一名山胜水的优美景色在诗人眼帘中却呈现为:“云自无心水自闲”。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无牵无挂;泉水淙淙潺流,自由奔泻,从容自得。诗人无意描绘天平山的巍峨高耸和吴中第一水的清澄透澈,却着意描写“云无心以出岫”的境界,表现白云坦荡淡泊的胸怀和泉水闲静雅致的神态。句中连用两个“自”字,特别强调云水的自由自在,自得自乐,逍遥而惬意。这里移情注景,景中寓情,“云自无心水自闲”,恰好是诗人思想感情的自我写照。

白居易《白云泉》原文及赏析2

  原文

  天平山上白云泉,云自无心水自闲。

  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

  赏析

  天平山位于苏州市西郊,山势峭峻奇险,古称白云山,向以“红枫、奇石、清泉”三绝著称,有“吴中第一山”、“江南胜境”之美誉。诗人在这里并不注重描绘天平山的优美风光,而着意描摹白云与泉水的神态:“天平山上白云泉,云自无心水自闲。”起句点出白云泉的所在之地,落脚点是在白云泉。白云泉泉水清洌而晶莹,“泠泠不竭”,号称“吴中第一水”,正因为白居易这首诗而闻名于世。山上的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十分闲散自在;而山腰的清水淙淙潺流,自由奔泻,亦从容自得,没有牵绊。诗人写泉水不侧重刻画其清冽,而是透过水的表面,看到了水的精神状态——闲。这种闲不仅写出了泉水的闲散雅致,更表现出诗人此时的'恬淡心境。诗人将云水人格化,给人一种饶有风趣的清新感,句中连用两个“自”字,强调了云水的自在逍遥,反映了作者的悠闲自得的心情。

  白居易的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生于河南新郑,祖籍山西太原。他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又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其诗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正月,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的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白居易出生之后不久,家乡便发生了战争。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二岁时,任巩县令的祖父卒于长安,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780年),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为躲避徐州战乱,他把家居送往宿州符离安居。白居易得以在宿州符离度过了童年时光。而白居易聪颖过人,读书十分刻苦,读得口都生出了疮,手都磨出了茧,年纪轻轻的,头发全都白了。

  白居易的文学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