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1 一、指导思想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努力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使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到20xx年全面实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按企业所属由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审核、公告、发证等工作。
(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三)各镇政府,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3月)。召开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培训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创建工作专班人员。迅速摸清本地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现状等。请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上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组织培训、明确任务阶段(20xx年3—4月)。各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熟悉掌握考核标准和考评程序(见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不低于小微企业总数20%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拟定20xx年的创建达标企业名单。
(三)典型推动、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12月)。各地、各部门要树立1—2家典型企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对已经拟定为20xx年达标创建企业,开展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和人员,严格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对于在自评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监局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情况,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四)检查总结、持续推进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全面总结。通过企业达标创建,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基本安全条件、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为今后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做好小微达标企业的典型宣传,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企业在达标后,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企业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市安监局对达标到期的企业开展复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达标工作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典型推动,强化指导。创建典型示范企业,总结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小微企业全面达标。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
(三)加强宣贯,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20xx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展开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2011〕11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xx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xx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各县区安监局要摸清本县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县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所有工贸企业20xx年底前达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要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工贸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任务,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已达标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1年8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贸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方案要包括本县区工贸企业总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标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二阶段: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标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出复评申请。安监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到2012年底,要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有5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到2013年底,要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第三阶段:工贸企业全部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xx年12月)
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xx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了轧钢、冶金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水泥企业评定标准,2011年底前还将陆续制修订并颁布实施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对于国家安监总局已制订或即将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和省局制订公布的评定标准执行。
(二)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审核公告,安监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三)认真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省安监局确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监局审查确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予以公布。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可自主选择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原则上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为评审单位。
(四)加强考评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资格。
(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培训。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六)树立典型示范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在每个行业树立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各县区已有达标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我市有效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树立标杆和样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设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推进达标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申报。已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三)加强检查指导
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
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建立和落实约束、激励机制
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依法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达标与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和行政处罚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达标。
二是要结合各县区实际,建立和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及“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安监局每季度末要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