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安全的公开信安全的公开信1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
【热】安全的公开信
安全的公开信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12、16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安全的公开信2
全市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马上来临,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由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扰民、火灾伤人事故等问题时有发生,尤其去年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的爆炸事故,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居民朋友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我们提醒您: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自觉遵守《关于市区及各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时间都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禁、限放区域的居民朋友,请在正规的专营销售点选购有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燃放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按照说明方法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加油(气)站、油库、厂房、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气管道、下水道等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尤其要注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广大居民朋友切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请相互监督、互相提醒,积极与各类违法行为作斗争并举报身边的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查处,依法依规惩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再此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地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安全的公开信3
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近日,xx路xx十字西侧道路实行半封闭、单边通行并开始施工,给我校广大师生上下学带来极大不便。为了确保师生、接送孩子的家长的人身安全,学校特致信于你们,请你们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为了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交通规则,步行和骑车尽量不走机动车道;
2.严禁学生进入施工现场,更不能在施工现场逗留观望;
3.严禁学生触摸蓝色隔离板,严禁触摸工地上的设施设备、露天的电线、遗落的铁钉等杂物;
4.通过现场时要留心观察挖掘机等大型设备的运行情况,防止机械设备对你造成人身伤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通过离开现场;
5.严禁学生在马路上、人行道上逗留、追逐打闹;
6.家长和孩子一定要听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有序通行。
为了有效缓解校门口路段的交通拥堵,请家长朋友谦虚礼让、文明出行,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给自己的孩子和广大学生做好榜样,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请家长让孩子吃完早点以后再送往学校,禁止家长把各种车辆停在路边长时间逗留;
2.放学时,请接孩子的家长在路边有序停放电动车或者汽车,以免引起大面积的交通堵塞;
3.停放电动车时,请将电动车上的遮阳伞合上,以便可以在有限空间停放更多的车辆;
4.学生到达校门口后,应及时进入校园,禁止以各种理由在校门外逗留;
5.禁止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校门口吃瓜子、吃零食、抽烟、乱扔广告纸和其他垃圾;
6.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禁止随意横穿马路;
7.禁止家长骑电动车行驶在人行步道上,在学生中间挤来挤去;
8.天晴时,提倡家长尽量骑车或步行接送,驾驶汽车的家长可绕行至前进路、人民路方向通行,接送孩子尽量在离开校门口30米的位置上下车。
衷心感谢你的支持和配合!
安全的公开信4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一直以来,您都高度关注孩子的安全成长,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借此机会,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期,我市发生了多起较大的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社会托管机构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相当重视,把孩子送到各种学习培训班,寄托在学校、社会托管机构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很多的培训机构都没有审批登记,属于非法经营,尤其是社会托管机构绝大部分没有经过相应的职能部门审批登记,普遍存在人员过于密集、消防设施不全、安全出口不够、疏散通道不畅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日常安全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的教育和共同管理。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很希望得到家长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一要不断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孩子自觉地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不吸烟、不玩火、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二要了解火灾预防的基本常识,学习掌握一定的火场逃生自救技能。进入陌生场所应留心观察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位置,以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安全地逃离火场。发现火灾,应迅速向家长、老师或附近群众报告,或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不要随意参加火灾扑救,不要在火场逗留观看,以保证自身安全。
三要尽量克服困难,为了孩子的安全,不要送孩子到非法举办的培训机构学习,不要将孩子寄托在社会托管机构,这不但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还可以远离各种安全隐患。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为孩子们安全成长而共同努力。
最后,祝各位家长万事如意!合家幸福!祝你们的孩子健康安全,快乐成长!
安全的公开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年来,我区经济建设飞速发展,车辆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安全压力不断增加。加上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希望家长们切实承担起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远离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 12 、 16 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五、按照学校路队管理要求,督促孩子佩戴好“交通安全小黄帽”,确保路队整齐、醒目、安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严格按照学校划定区域停车、等候,共同维护好校门前交通秩序。
尊敬的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6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随着我县汽车、电瓶自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交通事故日趋增多,涉及学生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俗话说:“爱子爱孙爱家庭,无视安全等于零。
”中小学生由于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自我防卫意识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严重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在此,我们向全县学生家长们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主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具体做到:
一、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
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
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教育孩子放学后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
要等车辆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
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马路。
三、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右边排成纵队行走。
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要让未满16周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电瓶车的,要教育他们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
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联行,不得攀扶其他车辆。
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
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五、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位学生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中小学生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
通过大家的努力,为您和他人的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望子成龙把书读,孩子平安才是福。
各位学生家长。
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各位同学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祝各位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7
各位家长、各位学生:
你们好!
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已着手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为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抓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城区学校和部分镇街学校为缓解上下学交通拥堵问题已经实行错时放学制度,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校门口汽车随意调头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用汽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尽量减少车子停靠时间,车子停靠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请不要在校门前随意调头。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穿马路走斑马线,注意交通安全。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小学生上下学要戴好“小黄帽”。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安全的公开信8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9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很多的家庭带来了痛苦、不幸和灾难性的打击。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地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上下学要戴好“小黄帽”。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赛车、撒把骑车、逆行和并行等,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要注意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尤其是雨、雾、雪、雷电等极端天气。
4乘坐公交车和农村营运车辆的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拥挤、抢座、打闹,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5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保证学生安全,提倡低龄及路远学生由家长接送上下学。未满14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或驾驶机动车到校上课。
6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7如发现有使用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章现象的车辆,希望您能及时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
尊敬的家长,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谢谢您的合作!
x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10
广大社会单位、人民群众:
你们好!
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巴中消防向您致以最真挚的问候和祝福,对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春节期间,正值风干物燥,居民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频繁,是火灾高发期。20xx年1月2日13时许,哈尔滨市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了5名消防战士牺牲,14人受伤,549户20xx多名居民以及部分的临街商户受灾。20xx年5月25日19时33分,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20xx年1月24日晚,湖南岳阳市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其中最小死者为只有50多天的婴儿。
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敲响了防火警钟,为了您的单位安全和家庭幸福,营造春节、元宵节期间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此,巴中消防呼吁大家一起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共度平安佳节。
请认真履行消防法定职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单位内消防安全“三提示”设置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广大群众要尽好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护消防设施、参加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扑救等法定义务,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积极拨打“96119”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请积极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工作关乎国计民生,关乎各行各业,更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全和幸福。广大社会单位、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家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确保电器线路完好可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合理存放,及时清理通道、阳台等“逃生窗口”杂物。进入商场、车站、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切忌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请自觉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躬身力行,做消防知识的传播者和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践行者。积极参加单位、社区及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公益活动,倡导亲友安全用火用电、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护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消防安全环境。教育小孩不玩火、不碰电、不乱动消防设施,燃放烟花爆竹时在空旷地带进行,并有成年人监护。扫墓祭祀时,不要在林区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烧纸完毕,确认灰烬彻底熄灭不会复燃方可离开。
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甩开膀子、撸起袖子,为新的一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奠定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祝您鸡年大吉、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安全的公开信11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校车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特别是20xx年xxxx月24日江西省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
惨重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目前,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中仍然存在“黑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部分家长合租私人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车辆没有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认可、审批、备案,不符合安全运送学生的要求。有的车辆未经过年检,甚至是报废车辆,有的车辆是非法改装、改变用途,在运营中存在严重的超员现象,这些情况给学生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恳请家长:以学生安全为重,拒绝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等违规车。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安全的公开信12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气温快速升高,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溺亡事故的隐患明显居多。我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溺亡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其中有2起是中小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4月28日(星期六,因五一假期调为工作日)下午,xx市xx乡大桥学校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结束学生放学回家。该校4名女生(五年级2人,四年级1人)在家中餐后,相邀外出游玩。下午15:30左右,4名女生到该市xx江流域xx乡xx村地段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5月11日(星期六)中午,xx县xx镇林角村8组的3名女生(系xx镇中心小学学生)从家中结伴外出,私自到邻村(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玩耍,在该村一水塘中不幸溺水死亡。
5月12日(星期日)下午17时左右,xx科技学院生化系20xx级学生钟某因组织拍摄微电影,私自到当地xx庙景区出演跳河镜头,意外溺水身亡。
以上溺亡事故特别是2起中小学生重大溺亡事故有一些共同特点,值得家长高度关注:这些溺亡事故,一般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一般发生在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一般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死亡学生中以女生和留守儿童居多。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安全的公开信13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货车与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致21人死亡。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因此,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学校向你们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骑自行车要保证铃、闸、锁齐全实用,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大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并且做到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您要拒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低年级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其他车或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驾乘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xxx学校
安全的公开信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也比较复杂,特别是我校近期发现部分学生乘坐农用车和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上下学,还有的家长一辆三轮车、摩托车乘坐多名学生,还发现未到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及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经常性的利用晨会、班队课、校园广播、版报、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
为此,学校恳请家长:以学生安全为重,拒绝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等违规车。严禁家长多接自家之外的学生上下学;(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校车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特别是 xxxx年11月19日山东省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11儿童死亡。惨重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经山东蓬莱警方核实,19日发生在山东省蓬莱市的两车相撞事故中,现场造成3名儿童及一名司机死亡,后有8名儿童在抢救过程中死亡。
据山东蓬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此前通报,11月19日7时31分,蓬莱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在潮水镇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处警,抢救伤员。截止11时15分,已造成12人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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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15
各位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上午,xx省xx市xx县xx镇xx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袁贵仁部长立即做出部署,同时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路,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必须带好安全帽。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谢谢你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