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通用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你写简报时总是无从下手?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希望能够……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通用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你写简报时总是无从下手?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1
3月15日,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共同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五莲县佳乐家门口拉开帷幕。本次315活动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山东五莲联通专门设置咨询、受理和投诉专席,现场联通工作人员与广大市民面对面的沟通,热情耐心地解答市民的各种疑难问题。本次活动受理用户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200余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2
3月15日,永嘉县市监局及各市监所联合司法、卫生、移动、烟草等多部门在1个主会场及8个分会场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维权意识,营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节日气氛,打造诚实守信的消费和经营环境。此次活动通过搭建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消费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图文并茂读消法。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往来群众分发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及《新消法》图解画册2000余份,将举证责任倒置、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消协可提公益诉讼、定位网购平台责任、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等亮点进行详细解读,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识假辨假强意识。选取烟草及手机这两个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由烟草及电信的员工对真假进行讲解和辨别,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的能力,从而保障消费者自身利益。畅通渠道提效能。开展实地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受理。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活动现场共接到200多余次咨询,受理消费投诉12起。永嘉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永嘉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永嘉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3
20xx年3月15日,太平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诚信315、消费我做主”的保险咨询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太平财险黑龙江分公司高度重视,提前制定了宣传咨询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并由分公司总经理赵艳任应急小组组长,副总经理刘波任副组长,并到场参加本次宣传咨询活动,同时选派承保及理赔部门的专业骨干组成咨询小组,参加活动,并现场答疑。
活动从早上9点开始进行,分公司本部、各中心支公司分别选择了当地有影响力的广场、社区、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设立了保险知识咨询点、摆放宣传易拉宝以及保险宣传手册等。咨询台前的客户始终络绎不绝,咨询的问题基本都围绕着客户比较关心的承保手续、承保险种、保费、理赔流程及手续等问题展开,现场的工作人员都给予了耐心的解答。活动当中黑龙江省保监局领导也亲临现场,与分公司领导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关切的询问公司发展情况,并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同日,分公司及各中心支公司均开展了“总经理接待日”活动,各分支机构一把手亲自上阵,倾听客户心声、了解客户需求,悉心解答客户咨询,耐心处理客户投诉,同时收集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建议与意见,赢得客户的信赖与认同。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于3月6日启动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成了了以分行王庆副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活动领导力度,明确活动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以部门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推动,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做好厅堂布置,营造宣传氛围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网点紧密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主题,以“学习金融知识 知晓风险责任 共建和谐金融“为宣传口号,通过门楣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权利·责任·风险 学习金融知识,知晓风险责任,共建和谐金融”宣传标语,在厅堂内设立了公众教育专区,张贴“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谨防通讯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等宣传海报,摆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指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篇(一)——从2016年12月开始,银行开户你必须知道的事》等宣传折页;通过厅堂液晶电视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在柜面电子签名板为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播放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提示,营造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强化员工培训,开展线上宣教
为有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再次将《指导意见》下发全行学习,同时举办声誉风险及舆情管理工作培训,邀请南京消费者协会曹炜副秘书长为全行服务管理人员解读《实施办法》。
为方便员工学习,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还安排专人在“南京分行消保与服务管理”微信群中与全行服务管理人员分享《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及《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和各岗位在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要求,并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微信平台持续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和通讯网络诈骗的相关文章,帮助员工巩固金融知识,帮助消费者知晓风险责任,力争开启构建和谐金融的新篇章。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5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县长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6
今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 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20xx年度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7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315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篇8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