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高考正式开考,小编从考试现场获悉,2017年山东高考语文科目材料作文:一个24小时营业的共享书店,白领、流浪汉等各种各样的人都在里面读书。以此为材料,进行作文。有的学生围绕和谐社会、共享社会的理念展开作文。你觉得应该怎么写呢?一起来展开脑洞大战……
今天上午,山东高考正式开考,小编从考试现场获悉,2017年山东高考语文科目材料作文:一个24小时营业的共享书店,白领、流浪汉等各种各样的人都在里面读书。以此为材料,进行作文。有的学生围绕和谐社会、共享社会的理念展开作文。你觉得应该怎么写呢?一起来展开脑洞大战高考语文作文题吧!
山东卷:24小时共享书店
材料作文:一个24小时的共享书店营业,白领、流浪汉等各种各样的人都在里面读书,有的就只是简单的翻几页书。以此为材料,进行作文。
范文1:将文化需求拒之门外
文化是滋润心灵的露珠,晶莹剔透;是黎明天边灿烂的朝霞,染红山川;是民族精神的支柱,贯通古今,不可取代。
人们追求文化,渴望得到心灵的滋润,灵魂的升华,而书是文化的载体,书店便是文化交流的枢纽。在书店里,人们或增长知识,或放松身心,或在书海里寻求慰藉。在知识的海洋里,人人平等。因此,书店里人头涌动,是人们对文化需求提高的标志,为何要将其拒之门外?书店,简单地说就是卖书的场所,再深层次地说便是文化传递的圣殿,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地方,是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世外桃源。在这里,人们可以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体会到大千世界的多姿多彩,可以使自己饥渴的心灵得到满足。这才是书店的真正意义吧。而且书店老板之所以选择开书店,给广大求知者提供便利,想必也是志趣高雅之人,怎么会只因一点点利益,而将顾客赶出去呢?既然如此,书店应当是对所有人开放的吧,岂能因只看不买而遭到厌弃呢?
再者,顾客买书必定挑挑拣拣,毕竟书海无涯,选着选着便陶醉其中也不无可能,对于如此痴迷于文华的求知者,又怎能忍心将其从文化的殿堂推出去呢?买书,其实就是一个心灵与文化碰撞的过程,只有融入书海,切身体会,才能知道哪本书适合自己,哪种文化是自己的需求。因此在书店里看书,并不是该被鄙视的行为,店长也不必担心为此影响生意,因为书店的精髓并没有遗失。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在书店里设一个阅读区,既能体现书店对文化的重视,又不会影响到后来买书的人,还会给来看书的人充足的时间沉浸书海或选择适合自己的那本书。所以将顾客赶出去,并不是维护生意的良策。相反,人们会感到这家书店对文化的不尊重,更没有在此消费的意愿。缺少阅读,便失去了书店的“活力”,从而失去顾客,那么店长为何要采取下策,毁了自己书店的名声呢?
所以为了文化的传播,为了知识的传递,为了民族精神的弘扬,抑或是为了书店的经营,读者必不可少,书店又为何要将其拒之门外呢?
范文2:莫让金钱遮蔽了双眼徐乐乐
书店里长时间看书却不买书的人越来越多,影响了书店的营业,一家书店为此将人撵出去。这些视利益为唯一目标的行为,令人寒心。而另一家书店,不仅因此责怪那些人,反而设置了环境宜人的阅读区,让人们不仅感受到阅读的乐趣,更明白了人间有温暖。
我们的一生,不可能只为追求金钱利益而活着,虽然如今社会充满功利,但是我们不可让金钱遮蔽了双眼,抹黑了我们纯洁的心灵。台湾作家林清玄曾说过:“人应该站在传统上,内心才会深刻。”在都市忙碌浮躁的生存状态下,林清玄仍有这样的体悟,写出这样的文字,这离不开他对生活的态度。“一味追求物质的享受和现实的享受,其实内心充满迷惘。”正是林清玄这种对生活从容淡薄的传统观念,使他的作品如涓涓细流滋润人的心田。倘若林清玄像其他作家那样,为了金钱而写作,如何能写出如此富含哲理和内涵的文字。
我们追求的不只是金钱上的富有,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富有。
兰州的一家拉面馆,十年来从未间断,每天早晨在客人未来之前,为环卫工人,免费提供五百碗牛肉拉面。当这家店被媒体播报后,记者就问店老板,如此经营是否会亏损,老板朴实答道:“每天都这样,不亏,不亏。”令我们更感动的是环卫工人,在吃过之后会主动刷碗,当有客人来了之后,他们也会主动让座。如此温暖人心的举动,让我们不禁反思,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相互理解、尊重。我想正是面馆老板那一善意的坚持。他追求精神上的满足而非物质上富有,让我们看到这一美丽的风景。
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这句话已被许多人奉为经典。在这如此功利的社会,似乎利益才是真正的目标,但不要忘记,一味的追求利益,是不会感到幸福的。
我觉得这个世界美好无比。晴时满树开花,雨天一湖涟漪,阳光席卷城市,微风穿越指尖,入夜每个电台播放的情歌,沿途每条山路铺开的影子……只要你多一点淡然,多一分从容,不被金钱遮蔽了双眼,用心去聆听世界的声音,你一定会得到比金钱更重要的事。
范文3:把事情放进规则中张楠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孩子在书店看书时间太长而被赶走,这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书店不是图书馆,要看书可以去那里。但是却在网上引发如此大的讨论,我不禁疑惑,我们真的不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做正确的事情这个道理吗?
书店,顾名思义就是贩卖图书的地方,大家需要的图书可以到书店进行购买。虽说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但是也并非那么不近人情,允许顾客在购买书籍之前有一点浏览的时间,这当然是可以的,而且十分有必要,因为体现出对民主与权益的保护。但注意,这段时间仅供浏览,并不是阅读,这段时间也不是很长,而是一点。所以,商家的做法或许有点偏激,但绝不是“恶霸行为。”
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进入书店的目的总是好的,学习是没有错。但是书店毕竟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并非公共设施。试想如果所有的家长都把孩子理直气壮地送到书店读书,三四岁的小孩子不懂爱惜书,看了就脏了,撕了,破了,还怎么读书。而所有的人都堵在书店读书,不但会影响书店的正常营业,而且会给书店带来经济是上的损失,如果每一个人都在书店将他所要的书读完,需用的资料查完,那么谁还会用自己的钱去买书?那么书店存在还有意义吗?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欲横行的时代,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大多数人都开始变得自我。在书店看书,确实可以给自己省下一笔不少的钱去做其他的事,他们为此找了无数个理由,证明这样做没有错,可以理解。作为顾客,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利看书,不应该遭到驱逐;作为孩子的父母,他们也同样认为自己有权利与店主吵得不可开交。这种种的道德绑架,或许才真是让社会如此冷漠的原因。
然而他们都忘记了一点,作为顾客,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遵守书店的规则制度。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守规则,在适当的地点做适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