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重度污染,迫使政府实施限号政策,那么关于限号政策是怎么安排的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吧! 【1】2016年最新北京雾霾限行通知 从市交管局获悉,红警期间执行政府通告。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
环境的重度污染,迫使政府实施限号政策,那么关于限号政策是怎么安排的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吧!
【1】2016年最新北京雾霾限行通知
从市交管局获悉,红警期间执行政府通告。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即19日7:00-24:00,21日3:00-24:00,单号车可行驶;20日3:00-24:00,22日3:00-24:00双号车可上路行驶。
单日可通行单号车辆 双日通行双号车辆
根据规定,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红色预警结束,是否恢复执行尾号轮换措施,还有待交管部门进一步通知。
限号范围为北京行政区域内道路
与尾号轮换措施不同,按照规定,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市政区域内,即北京所有道路,不分城市郊区,均需要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重型车辆全天禁行
根据市政府规定,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警一级)期间,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外地车高峰时期不得进五环(含五环)行驶
记者了解到,针对外地车的规定会更多。除了需要执行与本地机动车同样的上路条件,即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外地车辆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2】2016年最新北京雾霾限行通知
记者刚刚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于12月7日18时30分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由橙色提升为红色的消息,即全市于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将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北京首启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全市范围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目前,华北部分地区天气形势趋于稳定,出现区域性空气污染。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天气静稳,冷空气减弱,湿度增大,温度回升逆温增强,空气质量维持在重度污水平。
据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最新监测预报,空气重污染将持续到10日,10日午后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开始逐步好转。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北京市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提升为红色。
近10年来北京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中,北京四季度发生空气重污染的平均天数为23天,10月、11月、12月分别为7天、8天、8天,占四季度总天数的四分之一左右。
进入今年秋冬季以来,北京已经遭遇数轮雾霾天气的困扰。今年10月5日北京启动今年下半年首个空气重污染预警,至今,北京已先后发布了8次空气重污染预警,包括一次红色预警、两次橙色预警、两次蓝色预警和三次黄色预警。
本次升级红色预警后,应急措施将有所加强,具体包括: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全市范围内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纯电动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将延长运营时间,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增加道路清扫保洁;
——工业企业按红色预警停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红色预警后,各部门应该怎么做?
——其中,北京市交通委要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落实部分重型车辆停驶等措施。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并做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和本市公务用车停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部分重型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按照红色预警措施要求,通过北京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市市政市容委要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市环保局要加大对固定和移动污染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道路遗撒、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各区政府要督查、检查辖区内各项应急措施落实。
——各级宣传部门及时提示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告知公众预警措施内容,提示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大气排污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北京官方提醒,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合理安排出行、绿色出行,欢迎社会各届监督各项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的落实,如发现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请拨打12345(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69(环保投诉举报咨询中心)、96310(城管热线)投诉举报;如有健康防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咨询。
小资料:红色预警有哪些措施?
今年3月北京曾修订发布了新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北京的空气重污染天气分四级,预测“重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为预警四级(蓝色),持续2天(48小时)为预警三级(黄色),持续3天(72小时)为预警二级(橙色),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为预警一级(红色)。
“红色预警”也是重污染预警中的最高级别,对应的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其中,健康防护措施包括: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建议性应急措施则包括:
(1)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2)原则上停止大型露天活动。
(3)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此外,强制性应急措施则包括:
(1)全市范围内依法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延长运营时间,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2)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3)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4)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