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
【热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人,从小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只要一哭闹,她便会递给我一本书,我就会安静下来,津津有味地翻看书上的图画。后来上了学,识了字,对书更是情有独钟。
从《安徒生童话》到《伊索寓言》,从《鲁滨逊漂流记》到《西游记》,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上下五千年》,我都看的不亦乐乎。然而,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最喜欢的却是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青铜葵花》就让我聆听了许多高尚的人说的许多感人肺腑的话。高尔基也曾说过“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一次不经意间,听同学说到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叙写了人间最质朴最纯真的感情,很值得一读。于是便买来看了,没想到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就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流在我的脸上,也流进我小小的心田,一直滋润着我的心灵。
那是一个昏沉的天,我一人在家专注的看着《青铜葵花》。看到了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亲情,然而,使我最感动,便是青铜和葵花看马戏的那一段。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兴致勃勃地去看马戏。那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看完了这场马戏。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直在眼中打转,忽然间青铜好似来到了我的眼前,我看见他憨憨地傻笑着,吃力但却高兴地驮着妹妹,自己就几乎什么也看不到,而妹妹却兴奋地看着马戏,全然不知驮着自己的哥哥的辛苦。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可能是一般兄妹不会拥有的,更何况他们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
让我更为感动的是青铜一家又重逢的那一段。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妹妹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啊!它甚至能创造奇迹。青铜一家虽然生活十分困难,但他们相亲相爱、相依为命。而我们生活优越,却还是常常抱怨家人给予的关心、关爱还是太少太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不知什么时候泪水已滑过我的脸颊。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感人事迹而流泪;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至真至纯的爱而流泪。
读完这本书,我忽然觉得我的心灵好像被洗涤过了一样,一下子变得纯洁了、透明了。我想:也许这就是一本好书给人们心灵带来的强烈感染力吧!《青铜葵花》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给我带来感动,带来快乐,更带来震撼。愿每一个人都能多读书,多读好书同时也能像我一样幸福地拥有一本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莫属了。
这本书是爸爸前年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上买的,它已经跟随我两年多了,说是“跟随”,此话说来话长,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时,都会让我带上一两本书,好让我在外出游玩无聊的时候,把书拿出来翻阅,其中一本是经常变换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这本《西游记》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孙悟空。孙悟空本来只是一只吸收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后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机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但后因和菩提祖师学了长生不老之术,拜师学艺之后,机缘巧合地被请到天上当了“弼马温”,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由奉东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经的金蝉子转世的唐僧救了出来,并受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入师门,随后师傅唐僧又收了同样受菩萨点化,性格迥异的猪八戒和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经,师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个艰难的取经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勇有谋。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拥有那双火眼金睛,敢于同各路妖魔鬼怪做斗争。
这本书我已经翻阅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厌。不仅是因为小说里面有很多好词、佳句,鲜明地人物性格描述,还有精彩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刚开始读的时候,就发现好多好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儿国吗?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会生孩子吗?当我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读的时候,又发现了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齐天大圣正要收拾某一个妖怪或者请来天上神仙相助来降妖除魔的时候,总会有天庭的神仙下来说“大圣,请手下留情,它是我门下的什么孽畜偷吃了什么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时候拿了我的宝物私自下凡,胡作非为,为虎作伥……”。带着这些问题,我向大人们询问,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和当今社会上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弊病,比如经常听到的“我爸是李刚”、“我老公是局长”,仗着家里的某个亲属是某某局长、厅长,违法乱纪后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这些社会问题与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通过阅读这本名著,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文化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们不能畏惧、退缩,相反,我们要像齐天大圣一样,善恶分明,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地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柯察金
我与它在一个书店相识,在茫茫书海里,一眼就看到了它,或许它摆放得很显眼;或许是它太引人注目;又或许是它与我生前结下的不解之缘,总之,我与它相识了,我也知道了它的名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难道这是一本炼铁书?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开了它......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又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小;那双大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他那瘦小的身体经常受到瓦西里神父的鞭抽棍打。看到这里,我对保尔的怜悯之心油然而其,我决定把它买下来。
我在家细细地品位着,不仅对保尔的一生肃然起敬:保尔被学校开除后,在一家餐厅的洗碗间工作,在这里,他看到了现在社会的丑陋和黑暗,他也从瘦小的孩子演变成了魁梧高大的汉子;后来,他又加入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右眼几乎失明,身负重伤的保尔,不得不转业,离开队伍,回家静养;可当病情稍有好转后,他又投入到了火热的斗争生活当中。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保尔身上,在工地里,他不幸染上了伤寒和风湿病,从此,他的健康日益恶化,斗争使他丢掉了健康的身体。晚年的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只有肘关节以上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他在疾病折磨的面前,并没有低头退缩,决定利用文字再次进入斗争生活。终于,保尔完成了一部不朽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钢铁”的真正含义:钢铁就是保尔柯察金,但指的并不是他的身体如钢铁般坚硬,而指的是他的精神。保尔从一个瘦小男孩成长为一个魁梧的汉子,他的精神也在成长。他从无数似乎平凡的经历中、挫折里不断锤炼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壮大。保尔是一个于平凡中见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他也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是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好奇心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想知道作者与保尔的联系,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揣着这个好奇心,我请教了网络老师......
阅完资料,我惊呆了:没想到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人生与保尔有着惊人的相似!可它并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只是一本虚构的艺术作品。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的人,但我敬佩像保尔一样的革命家。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什么使钢铁般的意志。生活不是恰恰如此吗?只要有毅力,没什么不能克服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浩如烟海,就像黑暗的夜空中耀眼的明星,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它们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邱少云》,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动人的故事,陪伴着我的童年,它让我难忘,让我热泪盈眶,又让我无比崇敬。
邱少云的故事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一次战斗中,邱少云所在的连奉命潜伏在敌人的碉堡附近,等待黄昏时分发动突然袭击,夺下“391”高地。敌人用铁丝网严密的封锁着,岗哨上的哨兵不停地来回巡逻,并用探照灯不停的观察战士们隐蔽的地方。尽管潜伏的战士全身伪装,但敌人居高临下,很容易发现他们。只要咳嗽一下,或者胳膊摆动一下,都会暴露目标,使部队受到严重的损失。正当同志们咬牙坚持的时候,忽然,敌人的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顿时燃起熊熊大火,烧着了邱少云的衣服,这时,只要他趴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滚到身后的水沟里都可以救活自己,但是,这样会暴露目标,整个战斗的计划就不能实现。邱少云咬紧牙关,爬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就这样坚持到最后一刻钟,他被大火活活的烧死了。黄昏时,战士们满含热泪,发起攻击,夺下了“391”高地,胜利的完成了这次战斗的任务。
英雄的壮举深深的感染着我,它使我懂得了铁的纪律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服从集体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牺牲,才能羸得人们的尊敬,人生才会有意义。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深蹲起、蛙跳等剧烈运动,我平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做这些活动,怎么办?坚持还是放弃,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我想起了邱少云,想起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英勇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起他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故事,我就勇敢的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了,整整坚持了一节课,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为训练强度大,下课后,我不能走路,只好拄上了双拐。但是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战胜了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敢于和困难做斗争了,表现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精神。后来,我常常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克服了怕苦怕累,懒懒散散的坏习惯,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原本瘦弱不堪的我,身体逐渐强壮起来了。
好多年过去了,但《邱少云》这本书摆在我书房的最中央,邱少云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燃烧自己的情景仍然在我眼前闪现,记忆犹新。鼓励着我在人生的征途中奋勇前进。当我私心膨胀,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犹豫不前的时候,都会想起邱少云他那伟大的壮举,它时刻激励着,要做一个为集体谋利益,为国家做贡献,为人民谋幸福,遵守纪律,勇于献身,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刚生下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都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想象,书中的知识无穷无尽,犹如知识的宝库,令人浮想联翩。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懂得人生的哲理。里面的名人都是远近闻名的。
这本书以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的英雄。
贝多芬由于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勤奋,贝多芬风华正茂。然而,厄运降临,他的双耳失聪,这真是上帝开的玩笑,让贝多芬从云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坚强的贝多芬受住了这致命的打击,最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米开朗琪罗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羁绊中度过,但他不甘于表现宗教艺术,用自己的一生的创作表现出了个人的理想,尊严,意志。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束缚,不会扼杀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够顽强的信念和意识,用心血浇灌的艺术之花只会更加绚丽夺目。
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会创造相同的成功和辉煌,它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不向困难低头。
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贝多芬。他虽然晚年失聪,但他的精神将流传下去。贝多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风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阳初升,空气明净。只有几缕懒洋洋的微风吹拂大地。但在静止的空气中,隐约潜伏着一种威胁,一种沉重的压抑。可是白日的清纯之气并未受损,欢乐依旧持续,悲戚中总保留着希望。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无助。世界从未给予欢乐的人,他们却创造了欢乐,并奉献给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难断就了欢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锻造你的一生,这句话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号:“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阅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许多苦雨,血泥和强烈的暴风雨的环境培养成的。我们在面对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气,就一定会有新的希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能陶冶人的情操,让人在书中体验到生活的乐趣;让人进入书中主人公的世界,享受着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让人在《简·爱》中体会到主人公轰轰烈烈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爱上一朵花》,这可谓是“慢阅读”的经典书籍。它汇聚了各个作家的经典名作。
那什么是慢阅读?它其实就是类似散文的艺术形式,将作者所想所感以最朴实最简洁的文字表现出来。它会让读者进入作者的内心世界,跟着作者的节奏。
而其中一个章节颇受我喜爱——-《第十一根红布条》。
主要讲述了一个在人口普查时都被漏掉的瘸腿老爷爷(后文均以麻子爷爷代替)带着自己的独角牛(独角牛刚被麻子爷爷买来时,很招邻家孩子喜欢。有次孩子们在独角牛背上嬉闹是被麻子爷爷发现。他对孩子们又吼又骂,嘴里还不断念叨着一些佛经之类的东西。之后牛被拖到了一棵槐树下,麻子爷爷用锯子锯掉了它一根角,那时独角牛眼里含着泪,被锯掉的地方流下的血滴在石头上,竟染红了石头)。
麻子爷爷在听到又有孩子落水后,又一次拿起栓牛的那根绳子奔赴属于他的“战场”,他一瘸一拐的走到了河边。人们一听麻子爷爷来个,都欢呼着,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孩子有救了!麻子爷爷叫人把落水的孩子放到牛背上。因为村里有个说法,要救溺水的人需把它放在牛背上。要是牛叫了,证明孩子还有救。而要是待在那一动不动则没有多大希望了。
眼看着独角牛呆在那动都不动,麻子爷爷急了。他不断的抽动着手上都牛鞭,眼里噙着泪水。突然,独角牛开始甩起他的牛尾巴,并绕着村里那棵槐树跑,随着那牛背上的一起一跌,孩子肚子里的水吐了出来。
真当人们为此欢喜时,麻子爷爷却不见了踪影,直到溺水孩子想起他的救命恩人时,人们才开始注意起来来了他。麻子爷爷来到那棵老槐树下,靠着树干睡着了。一个年轻人刚要去叫醒他。村里老人拦住了他,原来麻子爷爷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曾抛弃他的世界……
而独角牛也不见了踪迹。
直到在河边戏水的孩子发现了它。
他静静的伏在卵石上,那根套在独角上的第十一根红布条随风飘动着。因为这是他救的第十一个孩子……
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真的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令我明白了失意时不总要垂头丧气,而是向着一个新的目标努力。
令我明白这个世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为每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为了这个神圣的土地——中国。
每个人应该多读书,并且要读好书。在书中收获知识,收获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习,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