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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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实施方案 篇1  为更好地贯彻执……

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xx〕12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教财司函〔20xx〕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科技经费管理自查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赵忠

  副组长:杨景昆李华吴普特

  成员:刘增潮冷畅俭韩明玉孙升辉杨玉科

  廖允成冯纪年邹志荣张智英周恩民

  陈辉吕家珑马孝义岳田利韦革宏

  霍学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主任刘增潮(兼)

  二、思想发动及前期有关工作安排

  1.召开学校科技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部署动员会议(7月初)传达教育部加强高校科技经费管理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学校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情况自查工作。

  2.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学习活动(7月)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法规等文件学习活动,促进广大科技工作者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科技产出率。

  3.对学校《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新规定进行答疑解惑(7月-9月)

  计划财务处通过学校办公平台对学校新印发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连续在网上进行答疑,分析、收集和整理科技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科技经费管理财务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

  4.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系列活动(7月-12月)科技项目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系列活动,并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良好学术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师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努力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构筑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自查整改主要工作及日程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7月中旬到9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情况自查活动,以学院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1.课题负责人自查(7月3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对照教财〔20xx〕12号文件对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科技项目及50万元以上省部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表(见附件),交所在学院(部门)进行汇总。

  2.各学院(所)自查(9月30日前)

  各学院(所)对各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向计财处提交总结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学校科技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3.学校抽查和调研(10月)

  由计财处牵头,科研处、社科处,推广处,国际交流处,审计处、监察处等配合,对学校科技经费管理自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管理的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4.完善制度、整改规范(11月―12月)

  根据自查和调研情况,修订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中的盲点和簿弱环节的管理。

  四、整改落实有关要求

  1.建立和落实各部门协同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科研、社科、推广、国际交流、计财、审计、监察和纪检等部门在科技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的职责和权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技经费管理工作。

  2.建立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度。项目负责人对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对经费支出的相关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承担经济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预算审核和科技经费会计核算制度。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和计财处进一步明确经费管理专设岗位人员,逐步培养和锻炼一批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度与审核人员,指导和帮助项目负责人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并提供全过程的会计服务。

  4.逐步探索建立科技项目校内评价与考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在项目合同期内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结束或通过结题验收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项目结题后,学校可按年度及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科研绩效。

  5.建立科技经费经常审计制度。科技项目在接受立项单位或国家审计部门的中期或结题审计同时,学校审计处可将科技经费审计列入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的一部分,定期开展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内部审计,促进科技经费规范化管理。

  6.建立科技经费管理队伍和经费使用人员培训制度。通过专项培训提高科技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费预算、使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工作,消除雷电事故隐患,严防各类雷电事故发生,根据市防雷减灾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检测通知》的精神,强化防雷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雷电防御和应急办法,提高防范意识和部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中心办公区域实际情况,制订防雷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二、时间安排及安全检查范围

  1、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安全检查内容

  依照国家有关防雷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设施的'建筑物(中心办公楼及附属实施)、计算机设备、通信网络系统、电力设施,是否安装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防雷设施、是否合格,防雷设计、施工安装是否经过气象主管部门审批、检测、验收;

  四、检测组织分工

  防雷安全检查活动在中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总指挥:

  2、副总指挥:

  3、现场指挥:

  4、检测组成员:

  五、检查实施方法

  以现场检查、签字认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防雷安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技术检测:由检测组成员对中心办公楼等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六、防雷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雷灾事故发生。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受文化、人人建设文化”为宗旨,继续深化雄镇大舞台品牌建设。按照“政府采购、市场运作、全民享受”的原则,打造“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把专业演艺产品送到村(社区),使人民群众可以在家门口看到大戏,实现公共文化演艺服务较高水平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财政局联合主办,各镇、街道为活动实施主体。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运作机制

  (一)运作主体。

  “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由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每年的演出计划,做好剧团的采购和演出剧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演出的档次和质量,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各镇(街道)负责演出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让广大群众满意。

  (二)运作方式

  1.场次安排。20xx年全区计划安排演出140场。其中演出费用每场10000元左右的120场,演出费用每场40000元左右的20场。各镇、街道全年场次安排根据“一村(社)一至二戏”的原则确定,全年演出场次不得少于全年场次安排指标,其中2场次可由各镇(街道)自主决定,但所选剧团应具备演出资格或经区文广新局同意,其余场次节目须统一采购,具体剧团、演出时间、地点安排由各镇(街道)与文化科协调后决定。区内剧团演出场次应不少于全年场次安排的50%。(各镇、街道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

  2.演出主体的确认。演出剧团、中介机构及演出剧目参照市“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方式确认的主体,其中演出费用每场40000元左右的演出主体,委托市演出有限公司联系确认。

  3、经费补助。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实行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演出费用的50%,即每场演出经费区财政补助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5000元和20000元。演出经费包含所有费用,如搭台、交通费等。实际补助费用按各镇(街道)实际演出情况结算,但不超过标准总额。

  4.经费补助的核拨程序:各镇、街道文化站作为具体实施和监督机构,应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演出场次和经费的统计核报工作,各演出团体填报的“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回执单需经镇、街道文化站审核并签字盖章。各镇、街道文化站请分别于5月28日、11月28日前,填报一次《区“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经费补助统计表》(见附件),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上报审核材料包括演出回执单、演出合同、每场次演出照片(至少2张,其中一张必须为全景照)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分别于上、下半年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财政局两次联合下达补助资金通知,区、镇(街道)财政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演出单位。

  (三)监督管理。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的考核和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对演出团体的资格审核和节目预审(通过视听资料);

  2.对演出合同的监督管理;

  3.每年现场巡查不少于10﹪场次,同时做到“两个必到”,即每个镇(街道)必到,每个演出团体必到;

  4.群众满意度的调查。

  各镇、街道文化站要配合做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在本辖区内演出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完成规定的'演出指标。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区文广新局做好本辖区内演出计划的安排,按照公平、均等、经济和实效原则,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地点和剧种剧目。

  2.做好演出团体在本辖区演出期间的联络、接待、供电、舞台和场地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保障演出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3.做好本辖区内演出的公告和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对本辖区演出进行跟踪监看,及时将演出情况、观众人数、演出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信息反馈给区文广新局。

  4.做好本辖区内演出补助经费的统计核报及镇(街道)配套经费)拨付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外包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是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升区域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各镇、街道要把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作为一项文化惠民实事工程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科学安排演出计划,合理分配演出场次,落实切实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要建立“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专项档案,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并于2月20日前将具体施方案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科备案。

  (三)各演出团体,要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确保质量。

  (四)、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活动专项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