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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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每个人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天使和一个恶魔,两者的较量从未停息过,而人性,正是在两者的较量中不断产生,时好时坏,而美国作家哈珀·李,则创作出了一个善与恶的故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发生在19世纪20年代左右的美国,主角是一个来自律师家庭的名叫斯库特女孩,她和她的哥哥杰姆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中,由她的父亲陪养长大,她的父亲是一个正直、公正的`律师,名叫阿蒂克斯。故事从拉德利家开始,是一个与斯库特家相隔不远的古怪家庭,家里的幼子阿瑟在年轻时曾因为闹事而被告上少年法庭,后来被他的父亲带回家中,从此阿瑟再也没有在邻居们面前露过面,县里的人总传言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幽灵”,经常在夜里出门游荡,就这样传言着过了一年又一年。

  等孩子们长大一些后,它们便想方设法想看一眼阿瑟,但始终未能如愿,但它们却不断从拉德利家旁边的树洞里找到一些口香糖,怀表之类的小礼物,两人想给送礼物的人写一封信,但树洞却被水泥给封起来了,两人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

  话锋一转,故事转向孩子们的父亲阿蒂克斯,他要为一位黑人辩护,那个黑人被当地的恶人尤厄尔诬陷而被告上法庭,而孩子们应此事被多次惹火。在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并使得尤厄尔恼羞成怒,但因为种族歧视,黑人还是被判处死刑,可尤厄尔并不善罢甘休,发誓即使拼上命也要报复阿蒂克斯,随后,他便在一天夜里下手了,那天夜里,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单独走在外面,被尤厄尔一顿毒打,甚至拿着刀想杀了他们,就在这时,阿瑟·拉德利冲出了房子,将尤厄尔绊倒在地上,救了两个孩子,而尤厄尔不小心倒在了自己的刀上,把自己刺死了。

  这一系列案件中展现了黑人在不公平的法律面前,被人杀害的悲惨命运。黑人在历史的漩涡中,失去了宗教信仰权,失去了话语权,他们很难为自己辨白,他们被无情地压制。作者重视人性的力量。

  揆诸当下,善与恶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但有不少人敢于在危难时不顾姓名去营救他人,就像阿瑟那样,但仍有一些人,心中的恶魔总是占着上风,他们不断的想害人,最终却害了自己,如同尤厄尔。好人有许多种,他们的一些习惯不被世人所理解而被当做怪人甚至恶人,而身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克制自己心中的恶魔,成为人性中的天使,理解他人,尊重他人,给旁人带来温暖和爱心,让世界多一份美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盘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摩登家庭》第九季中大女儿海莉抱着这本书试图寻找被杀死的那只知更鸟,显然编剧只为达到喜剧效果。但书名确实很具误导性(这也是作者的聪慧之处),本书的主角不是“知更鸟”,而是像知更鸟一样的人。

  Ⅰ、小时候看到古装剧里的打斗场景,忍不住问父亲“打起来的两个人,他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呀?”父亲听后呵呵一笑“有时候他们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是立场不同,等你长大就会明白”。童年的认知里只要是打架必有一方是好人一方是坏人,好人总能打败坏人,逻辑很简单。如果都以简单的逻辑看待和解决问题日子会不会过得更容易一点?

  Ⅱ、哈珀·李以孩子视角审视、探寻梅科姆镇上发生的寻常或不寻常的事。通过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的差异化将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剥离开来,孩子总归对成人世界充满好奇,比如总想引出拉德利家被禁闭二十多年的怪人。孩子会慢慢成长,成长过程中对人和事的看法不可避免会受到周围成人的影响,可以是父母亲戚,也可以是邻居街坊。立场不同导致观点不同,不可避免地孩子会通过不同渠道获取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这可能会使他们感到困惑,尤其在是非判断上。

  所幸杰姆和斯库特有个有着高贵灵魂的父亲,在充满惊吓、恐慌的'成长过程中让他们安然度过一个个考验,他会将自己思维方式通过小镇上发生的寻常或不寻常的事情传输给孩子,让他们知道“人人生而平等”,要接受不同人的不同立场和观点,人也不能简单地被划分为“好人”和“坏人”。哈珀·李很巧妙地通过芬奇家族两代人将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融通。

  Ⅲ、惊讶于作者充满智慧的语言,所以摘抄了里边一些文字,这些文字值得被珍视。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父亲阿蒂克斯告诉杰姆。

  对于杰姆的困惑莫迪小姐给了他答案:“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因为黑人辩护而遭众人误解时父亲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如果你不觉得有什么可抱歉的,你就没有必要说抱歉。”

  杰姆与杜博斯太太发生冲突后父亲告诉他:“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逆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仆人卡波妮也是位智慧女性,她曾告诉斯科特:“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

  阿蒂克斯在给汤姆辩护时说:“在这个国家,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BTW,法庭辩论过程很精彩,有兴趣的可以看书。

  汤姆在明显无罪的情况下被陪审团认定为“guilty”,杰姆哭着说:“it is not fair”,父亲告诉他:“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

  古老的村镇,散发着腐朽气息,如同一座孤岛,思想的孤岛。但总有人会试图打破代代流传的思想的桎梏,试图打破偏见,从心而行。

  这本书可以从多个层面进行解读,比如大至国家政治,小至孩子教育,每次读都会有不同体悟。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世界上仍然有像阿迪克斯这般敬畏生命的人,只要他存在,他就是一束光,而这束光足以照亮他身边每一个善良的,有良知的人,比如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崔永元,生而为人,按照一套准则来,要表里如一,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件事,阿迪克斯说,我不希望我在家里表现得和外面不一样。

  这句话同样令我思考了很久,曾几何时,我把光芒四射的自己,激情满满的自己,善良温柔的自己投射到人群里,而把自己的疲弱无力,聒噪愤怒,刻薄小气展现给家人,外界对于此评价是情商不高,而我觉得不是,这是一种自我伪装,是不面对真实的自己。

  如何要做到规律化,就是你想成为哪种人,你就尽力这样塑造自己,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表里如一,不要勉强,苛求,伪装,这样是痛苦的。

  后来,我深入自己的内心,直面自己的痛苦以后,我奉行单一标准,我对外人如何,对家人就如何,我对外宽让,对家人也如此,我对外界善良包容,我对家人也是要耐心满满,自从做到这些,家庭和外界达到平衡,不用刻意去迎合谁,甚至可以远离人群,也没有分裂和焦虑。

  从拉得利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我不需要再在任何人的身上找存在的意义,我试着独处对话,但不属于刻意去封闭,而是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就做一个怎样的人,既然我不想和人群打交道,不想和别人说家长里短,我就对外界宣告了,我从此不需要多余的交际,很神奇的是,大家都理解了我的特立独行,原谅了我性子里的薄凉,从此以后我再不需要和谁抱怨我的日常,没得抱怨,我已经自行填补了一切,这种感觉真是好,茕茕孑立同样超越孤独,我已不需要再逃避什么。

  昨天和一个小姑娘聊天,她说不想结婚,我说人的精神追求高于一切,如果你觉得自己精神丰富,那么婚姻对于你来说就不是必需品,你不需要去依附谁,从谁身上发掘自己的意义,如此就好,做好自己。

  另一个宝妈反驳我,女人是一定要结婚的,也一定要生孩子,不然就是不完整,如果是以前,我肯定是附和,要么附和,要么就是反驳,以前的.我就是认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总只能选取一端,而现在我则是充满善意对她说,也许是每个人所要的不同,你觉得幸福就好。

  是啊,我不再带有偏见,不再觉得女人需要婚姻就是附庸,也不再觉得不需要婚姻的人就是薄情,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从流水线里出来的,拥有一模一样的心性的产品,人和人是不同的,人与人之间想要的都不一样,我们只能做好自己,也不要妄图用道理去说服别人,因为你不是她,你不懂她的经历,她的需要,她的恐惧,你只能以自己为出发点。

  夏虫不可语冰,我亦如此。

  书中全文都离不开“偏见”二字,生活中也一样,我觉得好,你觉得不好,我就要说服你,我就要打击你,甚至我会怀疑你的人品,如此这般,不论是婚姻,事业,抑或职业,总是逃离不开人们的偏见。

  我该如何面对偏见呢?我告诉自己,大家都不容易,你尽可能彬彬有礼,不害人就好,你有自己做不完的事,为何还要把眼光放在议论别人的长短是非上。

  其实我想说,我想成为阿迪克斯这样的人,这样的长辈,我完善自己以后,再正确地引导我的孩子,让他们学会一往无前。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人从出生到死,其实中间的过程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失去了什么,别人没说,我思忖了很久,我从懵懂地探索这个世界,到适应这个社会,失去了童真,善良,个性,安全感,痛觉,学到了敷衍,合群,打交道,追求,变通,圆融等等。

  其实是一边得到,一边失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写得很好,我与自己做了人生探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平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平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眼望去这个书名,并不理解;沉思许久,自以为是关于知更鸟的凶杀案,写人与小动物、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进而论述“天人合一”思想的书籍。直到读完这本书,才发现,书中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寥寥无几,更多的是一种隐喻。“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他们不吃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他们只是真心为我们唱歌。所以说杀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本书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叙述梅科姆镇的人与事。前半部分大多数是写斯库特与兄长杰姆、好友迪尔的孩堤生活,后半部分才开始拉开故事的序幕。善良的黑人汤姆?鲁滨逊好心帮助邻居马耶拉?尤厄尔小姐,却惨遭诬陷诽谤。斯库特的父亲律师阿蒂克斯受任接受这项事务。他义无反顾地去坚持,维护法律,维护正义,最终却还是败给了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败诉的厄耗传来,汤姆在被关押期间越狱,枪毙而死。

  最初阿蒂克斯接手这项任务时,他的子女斯库特和杰姆在学校及街区就饱受流言蜚语的困扰—“你爸爸为黑鬼辩护”。身为白人律师的阿蒂克斯,明明可以不淌这趟“浑水”,不去为黑人申诉,辩护。但是他不顾大众的不解,不随波逐流,为心中永恒的正义所付出。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对于美国本土的阶级矛盾问题,这本书给了很好的答案。没有还手之力的知更鸟—黑人汤姆虽然败诉了,但是阿蒂克斯律师在法庭上的铿锵之言回荡在小镇每一个居民的心中,他的言行敲响警钟,让麻木固执的人们心神震撼,动摇他们内心深处的“种族歧视”。

  195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兴起以来“人人平等”的呼声响彻云霄;而“Ican‘tbreathe!”21年发生在纽约街头弗洛伊德的惨死我们历历在目;分散在美国各个角落的日落镇(日落后不允许黑人出入的小镇)我们唏嘘不已;生在新中国,长在春风里的我们,耳闻目睹过重男轻女的偏见,却无法设身处地的感受黑色皮肤带给他们的灾难,种族歧视依旧很严重,时至今日仍然占据着新闻头条,各种游行从未间断,但,真正的平等还需要等多久?

  记得一部电影《绿皮书》,就讲述了20世级60年代美国南部种族隔离问题。黑人艺术家雪利博士出身美国上流社会,两次前往白宫演奏,声名显赫,但他依然遭到“不平等待遇”。西装店拒绝他试衣,餐厅拒绝他入内用餐,甚至换演出服都只能去杂货仓。雪利博士对自我身份认知混乱,反复横跳在被隔离和自我隔离之中:因为肤色,未被“富有高雅”的'上流白人社会所接纳;又因为其不凡的谈吐,和自己的黑人同胞们之间也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好在故事的最后,雪利博士终于与同胞和解,向他种族过去的历史、现在的处境及未来的命运,迈出了勇敢的一步。

  “卑劣或高贵,从不由他的肤色而决定,人性中的伟大和肮脏也同时在每一个种族之中并存。”身为黑人的汤姆仍旧乐于助人,卡波泥仍旧勤劳聪慧;而拥有白人身份的尤厄尔却卑鄙下流,甚至残害律师阿蒂克斯的孩子。人无法选择自己的肤色,黑人可能也并不希望自己的肤色如此,生活在这种备受歧视、压榨的社会环境之下。仁爱的黑人像是孤独的“知更鸟”,尽管深陷世俗的傲慢与偏见之中,仍然保持自身的善良,义无反顾的做一个“孤勇者”。而我们所做的,也应当是向律师阿蒂克斯学习,并不拒绝正义,随其流而扬其波,不踏入自以为的“清水”,而是去改变原本应当清澈的那趟“浊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我常常感叹童年生活里没有朵拉式的奇遇,也常常埋怨童年的生活过于平淡与乏味。可最近读了美国作家哈珀·李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后,我不得不承认,过去那些对童年经历的认识,特别是对生活中的友善、社会平等与公正的认识过于浅薄。即使我用小学生的阅历读完这本书,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的是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哥哥杰姆、妹妹斯库特和邻居迪尔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被几桩冤案打破。经过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还有温情与感动,最终拨开了生活的重重迷雾,见证了人与人之间的善良与邪恶,也感受到了平等与歧视的无情较量,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诚然,故事里有很多不平等,肤色的不平等,家族的不平等,乃至信仰之间的不平等。阿蒂克斯是一个白人律师,他在书中起到了榜样的作用。他用自己特别的方式去表现对每一个人的尊重,做到了友善待人,也在展示着一个真正绅士的作为。既非逆来顺受,也非尖酸刻薄,他待人温和却不肉麻,行为有力而不粗暴,我想这是他对杰姆和斯库特最好的教育。

  书中有一些让我感动的片段:阿蒂克斯小时候练习枪法的时候是瞄准知更鸟,用他的话说:杀死知更鸟只是个意外,不是杀它之人的本意,是无心之举。那么,放在杰姆和斯库特的成长之中,知更鸟便是孩子天真如白纸的天性。如果杰姆与斯库特做错事时,阿蒂克斯选择包庇,那么便等于杀死了一个孩子心中善良、公正的知更鸟;如果阿蒂克斯在黑人的官司中没有挺身而出维护公正,杰姆和斯库特便会在背地里骂黑人,那么等于杀死了孩子心中平等、民主的知更鸟。

  所以,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无数次泪目。看完后对我影响最深的是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平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友善”。也似乎是在警示家长和教育我们的老师:生活中的无心之举,往往会影响到孩子世界观的形成。

  人之初,性本善。“平等”、“公正”和“友善”就是孩子天性中的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哈珀·李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出版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其改编电影甚至获得了奥斯卡奖。或许是地缘影响,它在国内的畅销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尽管我先前观赏过改编电影,但我更希望能从原著中得到更多深层的细节与思考。很显然,这部在美国本土畅销半个世纪的“成长教科书”让我收获颇丰。

  小说以1929-1933的经济大危机为背景,讲述了几个相对独立但密切相关的故事。主要有几个情节,首先是“我”与哥哥杰姆、朋友迪尔打探怪人拉德利的经过,发现怪人送给“我们”小礼物,然后是父亲阿迪克斯替被告黑人打官司,接着是“我”用童真感化,最后是原告尤厄尔报复“我”与杰姆但被怪人阻止。所有故事相互串联,不仅在情节上引人入胜,更在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社会问题的指摘。

  本书中,我读懂了人格问题。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小时候不过是跟着其他几个“叛逆少年”倒着开车兜圈子,开玩笑地把抓他们的治安员关了起来。这应当受到批评和管教,法院也建议把他们送去工读学校。但老拉德利先生并不愿意,在向法官许下承诺后,从此将小拉德利禁闭在家十五年。又因为其他一些事,小拉德利被熟知为怪人,被认为是邪恶的,恐怖的。但这个怪人却留小礼物给“我”和伙伴们,最后救了“我”和杰姆的命。事实上,怪人拉德利才是善良的真正化身,他的善良被外界的恶毒所压迫,“我们”作为孩子的天真唤醒了他心中的善良。社会上有时如此,行善之人不得好报,被认为是“作秀”;行善之举饱受偏见,被看作“奇怪”,人们做好事的愿望常常被外界的看法所左右。如《约翰·克利斯多夫》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我们不能随意贬低他人的人格,我们的社会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怀,要有慈母般的关怀,容错接纳迷途知返的社会弃儿,呵护他的人格。

  本书中,我看到了人权问题。在书中,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辩词明明已经无可訾议,可是陪审团仍然判汤姆败诉,最后导致绝望的汤姆越狱失败而死。据说这一情节是以曾在三十年代引起轩然大波的一起涉及黑人的案件所改编的,谁知道三十年后,哈珀·李把它写进了书里?谁又知道,九十年后,乔治·弗洛伊德亲身经历了相似的悲剧?南北战争已结束了一个半世纪,种族主义的灰烬始终不灭。法国认为提高黑人地位彰显人权,接着黑人占领了法国;美国认为双重标准有所效用,接着游行充斥着华府;欧洲认为关闭边界大有裨益,接着偷渡愈加猖狂。人权问题不仅是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它终究会像瘟疫一样覆盖全球,谁都躲不开,跑不掉。想要解决人权问题,必须放下偏见,各国合作。我国当下得最大人权是解决数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小康问题。

  本书里,我还读懂了人与社会的契合问题。不同的时代会孕育出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培育出不同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的差异不在智商上,而在认知与思考上。书中“我”和哥哥杰姆在母亲病逝后一直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和教育,阿迪克斯自由平等的思想也潜移默化地将“我”塑造成一个“不守规矩”的小姑娘,“我”爱玩、好斗的性格也根深蒂固。而始终坚持传统家族主义的亚历山德拉姑姑,一直想把“我”教育得合乎体统,可惜直到书的结尾,她也没有成功。这让我想起英剧《唐顿庄园》里,那些经历一战巨变的`贵族与仆人们不同的反应,那些不懂“往者不谏”者,湮没在历史洪流里;那些通晓“来者可追”者,则屹立在时代潮流上。既然社会是进步的,而人的本质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又有什么理由不随时代而进步呢?冥顽不化是愚昧的坚持,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不是人们历来推崇的为理想信念而坚持,它使人与社会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巨著,不是大部头的“巨”,而是丰内涵的“巨”。我的阅历和境界还不足以吸收阿迪克斯的教育理念、泰特警长的执法理念、林克先生的管理理念等等,但它教给我的内容已经足够帮助我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