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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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 ,产权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间(套),产权证号 。

  第二条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现金或转帐)交付。

  第六条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

  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 等。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5、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第十四条 甲方不及时交付房屋,不及时修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 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如因城市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其它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租赁合同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产权证建筑面积平方米,共分为 室 厅 厨 卫(套)。

  第二条 该房屋用途为 成套住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现金、银行转账)交付。

  第六条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第九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等。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煤气底数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5、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第十四条 甲方不及时交付房屋,不及时修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 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条 如因城市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 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通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1998]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

  后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月__日收回。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关__个月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__给甲方。采用付_压_方式。

  1.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南通市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

  地址电话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产权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间(套),产权证号 。

  第二条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限内租金不变。

  第五条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每 (月,季,年)日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第六条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承诺无与产权有关的民事或行政纠纷,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转租该房屋(在空格内填写是或否)

  第九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投资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维持装饰装修后的现状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乙方拆除装饰装修的设备,材料的,必须出资恢复原样。

  第十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为: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达

  5. 违反第十条规定,二次被行政处罚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 甲方不及时交付房屋,不及时修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七条 甲方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 买的权利。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条 如因城市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年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总额的 %按日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及其他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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