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装饰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饰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装饰合同……
有关装饰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饰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3、工程工期年日起至年日。
4、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①增项款与第三次工程款一次付清
②只有尾款付清后,公司才给予办理保洁、维修、开具发票等有关手续。
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工程若无质量问题,半年内付清。
5、工程保修期:壹年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①开工前,甲方对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用品规格及尺寸、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批件手续。
②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人对工程及乙方单调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③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④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①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②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③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①因甲方未按约定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②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③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和误工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①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准进行验收。
②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藏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③由甲方选购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必须及时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由甲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工切后果,甲方自负,给出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由乙方私自更改设计图纸及甲方意图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日内结算余款。
7、争议或纠纷处理
①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②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给出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11、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②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1 2 3 4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 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 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 费用
6.1 本合同之设计工作的协议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但未包含设计方因本项目所发生的出差时的人员交通、食宿等需补还开支由条款8.0单独规定。除此之外业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1 2 3 4
(以下称之为“协议费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 一笔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协议费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以书面指示设计方动工时立即支付。
(b) 第一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c) 第二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d) 第三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e) 第四阶段 -(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 若业方于设计方已经开始的任一阶段或任几阶段的工作期间,要求依以下第12.0条终止本案,业方需为已开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几阶段支付全额费用予设计方,即使该阶段或该等阶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 为免产生争议,纵使业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设计方至工地做检验及协调之工作,但是业方仍应支付设计方所有第四阶段和所有本条款前列各项所约定的费用。
6.4 为免产生争议,完成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之计价款的支付将可不受原依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应付款项应自设计方寄发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日内支付。
6.5 所有协议费用应为給付设计方的净费用,且必须是已扣除所有当地必要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捐税或因其他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并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上述之协议费用。
6.6 自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超过天仍未支付者,将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过天未支付者,设计方可保留暂停工作的权利。
6.7 业方同意设计方于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设计同时进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阶段完成之进程开立请款凭证予业方请示付款。设计方在开立各阶段请款凭证予业方前,可不受其它阶段设计的完成与否所限制。
6.8 业方同意设计方费用的协议费用自本合同日期或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指示动工的信件日期起,含盖(3)年的时间。若项目有所延误或超过工期,业方应在三年期满后付清协议费用予设计方。对于设计方在项目中的继续参与,业方将按第9.3条中规定适用的时薪或双方可协议的总额款项,支付设计方项目超时服务的费用。
6.9 除了协议费用以外,业方应就设计方在办公室以外所花的时间支付每日计算的出差费用。该费用将从设计方离开办公室之日期和时间开始到回返办公室的日期和时间为止,以每日计算。适用收费率如下,计算方法按8.1c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总设计师 每日美元
项目设计师 每日美元
业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费用的请款凭证应在每个历月底开立。
7. 全职工地内装监理员(一或多位)(如适用)
7.1 业方可要求设计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此一状况下,业方同意对设计方除了上述协议费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协调员的工地内装协调员费用,另加该总费用的(%)之管理费。本项费用需预先支付且不含中国当地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税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该期间业方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工地协调之协调员的费用另加(%)之管理费(不含前述一切扣减)。
7.2 设计方应于每月计价时开立工地内装协调员服务费用的请款凭证予业方,业方需于接获该请款凭证天内,支付该笔费用(不含一切扣减)。工地内装协调员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务后,业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内装协调员奖金。奖金必须于服务期满个月后的当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服务终止付清,以先发者为原则。本项奖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减。
7.3 于业方指示聘用工地内装协调员后,设计方应即指派一名工地内装协调员担任前述第3.4.2、3.4.3、3.4.4条之职责,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绘图设备及文具用品。而业方必须自费负责之项目如下:
(a)一间具空调的办公室;
(b)办公室家具、打字机或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c)电话、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设备;
(d)文秘服务;
(e)事务杂费;
(f)当地交通费;
(g)经济舱机票;
(h)三星级饭店或租赁之居所。业方应负责所有租房及水电设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医疗或医护之费用;
(j)个人及意外保险。
为免产生争议,设计方应与土地内装协调员约定,每完成四(4)个月之工地内装协调工作可返家探亲一(1)星期,业方变认同此条件。本项返家探亲假期可以累积或按比例计算。
8. 需补还开支
8.1 设计方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计划在未来的工作中由主设计师、项目设计师分别到现场视察指导九次,设计方应就以下招致或将招致的开支获得业方的补还。业方承诺按未来实际发生的次数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结算,设计方承诺为减少业方的开支及节省时间,在此范围内尽量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互联网、传真、电话进行沟通,减少出差的次数。
(a) 来往飞机票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计:__________美元
(b) 在设计方或其职员在代表业方出差时的五星级或四星级酒店住宿、膳食及当地交通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c) 现场视察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 天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天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d) 透视图费用。
本项目共需透视效果图__________张,每张按__________美元计价。计:US_________
计划本项目设计费以外的需补还开支费用总计为US____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项费用至装修完成并得到业方认可时,控制在总计为US$__________范围内。
8.2 如设计方同时为处理其他业务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9. 设计方额外的服务
9.1 业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设计服务,或要求对第1.2条以外之其它地区提供设计服务,业方必须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要与设计方的室内设计风格、主题保持一致。设计方承诺在以上区域免费向业方及业方聘请的其它顾问提供指导,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可以作为业主方在本项目其他区域的范本使用。
9.2 项目设计及图说一经业方核定后,业方若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内容、范围、图说、样品、细部或其它与本案有关之工作等,业方需按本案第9.3条时薪之计费方式,再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于计价时,设计方需提送详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业方若不同意以时薪之方式计费,双方需另行协议以固定总价之方式办理。
9.3 第9.2条所述之时薪计费需遵照下列不同职级人员之单价.设计方需另提送祥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
9.3.1 总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2 项目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3 助理设计师/绘图组长/资深管理职员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4 绘图员/一般职员每小时_____美元
10. 文档所有权及著作权
10.1 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设计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设计方之著作权。业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设计方之书面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业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11. 归功及刊物
11.1 在适合可行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所准备的相关规格书目、绘图表及施工地标志上,应适当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样的归功词。
11.2 所有公开发布将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为项目的室内设计顾问。
11.3 设计方有权发表其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
12. 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12.1 业方可予设计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12.2 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12.3 依以上第12.2条终止本案后,业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条规定之细项支付费用于设计方。
13. 转让条款
13.1 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14. 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14.1 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5. 合同解释与仲裁
15.1 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单一仲裁人处理,惟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5.2 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兹双方在见证下签署本合同: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装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程施工地点:
工期:开工日 年 月 日
竣工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 元(大写: )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项目,并对乙方进行施工内容交底,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具体要求进行施工:该工程工艺、施工材料,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XXX省装饰装修合同》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应达到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附件:施工图纸。
2、施工期间,施工项目中额外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出入证件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不包括甲方配送材料)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缴、收取客户中期款。待项目竣工,客户支付项目尾款后,甲方需给乙方结算清该项目工程款。
3、甲方按照合同造价的30%提取公司的管理费用。每个项目工程甲方收取乙方XXXXX元(大写:壹仟元)售后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10000元大写(壹万元)后不再收取。保修期按照《XXX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标准执行,常规项保修期为两年,防水保修期为五年。以最后一次施工项目验收合格日为保修期计算起始日。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由甲方留存,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项目予以及时保修,保修期内未与客户发生纠纷且达到客户满意,五年保修期过后,甲方将收取的'1000元(大写:壹仟元)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当日,应立即对门窗,下水口,防水,电路等室内设施进行检查及成品贴膜保护。日后发现毁损,维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中,工长或工人不得在工地周围承揽私活,如若违反规定,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或延期半年给付施工工程款。
6、如客户前来参观,乙方应热情主动进行接洽,并将客户的联络方式上报公司,若与客户达成协议,签单成功,将给予乙方本次业务工程造价5%的业务提成。
7、乙方承接此次工程,需向甲方缴纳XXXXXX元(大写:壹万元)押金。如双方解除合同,乙方施工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待最后施工项目竣工满一年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验收单》进行施工。此单每项必须由业主、监理或设计师签字认可,工长、客户、公司三方各自留存,达到上述要求方可进行施工。完工后,工长将此验收单交给甲方,甲方凭此验收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施工现场必须张贴物业核发的开工许可证。每项完工,乙方必须约请业主对该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合格后,《施工进度验收单》必须请业主验收签字。
10、每张施工图纸必须由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甲方将对施工验收单客户验收签字进行审核,待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未达到甲方要求,将暂扣此项工程款。
1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照物业要求配备灭火器,临时座便器。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吸烟、赌博、喝酒、打架、盗窃、住宿、嫖宿及大声喧哗。
12、乙方对施工现场每日必须于中午饭前及晚上收工前,打扫卫生。渣土入袋,清离出场,并将沿途遗撒物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应于2日内,立即进行项目保修,如无法及时保修,应当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将另行派员为乙方装修项目进行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施工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公司工服。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1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项目交底进行施工,禁止乙方人员与客户私自进行项目变更,不可对客户恶意增项。
15、乙方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必须开窗通风。如无法达到环保检测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现场严禁儿童出现。乙方施工人员不可向客户或他人进行诋毁、谩骂、诽谤甲方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设计人员,不得损坏甲方公司形象。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设计师或监理的管理及质量要求,并认真执行,为便于甲方管理,乙方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1000元违约金,如果情节严重或不服从管理甲方可以终止协议。
17、此协议只对乙方本人向甲方进行项目承包使用,不对第三方。乙方所带领的工人应具有各项保险,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保险费用。乙方与施工人员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施工现场,乙方施工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及刑事案件,乙方承担全部刑事及附带民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18、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项目,如因乙方原因耽误工期,乙方应按每日 元(大写 )支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保密,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0、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或北京鸿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请明确)人民法院即 法院起诉。
2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 市签署,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2、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3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5.2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00元,金额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
5.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材料清单
2、工程验收资料
3、环境检测报、
4、其它文件-----
装饰合同 篇6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合同 篇7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的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的如上资料的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的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的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的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的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的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的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的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的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的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的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的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九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的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的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的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的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的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的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的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的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的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的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的,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装饰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装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1: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附件2: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施工工艺标准。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 ,材料、设备详见附件3: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为 工作日(如遇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从甲方签认图纸的第 天起算,详见附件4: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设计图纸。
5、工程项目:以预算项目为准,详见附件1: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预算为人民币 大写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详见附件1: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由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按图纸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详见附件4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设计图纸。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开工前,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协调邻里关系;
3、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和运输道路,拆迁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也可委托乙方承担);
4、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按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竣工验收,乙方所进材料进场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8小时内验收,超过八小时没有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6、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签认,所有图纸一经签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提前协商,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窝工、返工、倒运、人员、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认、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及其他事宜;
8、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9、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保护好原房内的水、电、气管道,保证管道的畅通;
4、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
5、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附件5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3: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签后方可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材料质量由甲方负责,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水、停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附件9: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云南省家装协会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每一个分项目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分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件6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7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8:昆明艺维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10%,即 元整;泥水、水电暗槽部分和木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30%,即___________元整;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四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55%,即___________元整,剩余工程尾款5%,即____________元整保质期结束付清。
2、工程结算以甲方报价单中单项单价为结算依据,完工验收时据实测量,按实际增、减工程量结算,新增工程由乙方先做,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支付乙方工程款的95%,剩余的5%一并计入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甲、乙双方统一结算。
3、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清单,并将有关资料达交甲方;甲方接到工程结算资料后在15日内如无异议,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工程结算单签后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结清全部工程进度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甲方及本合同第八条明确的原因,乙方所实施工程不能按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5%的违约金,迟延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另行委托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可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划扣,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该数额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0.5%的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潞西市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 垃圾清运:
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 乙方(签):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二0xx年 月 日 签定日期:二0xx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给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百隆购物
3、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
4、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及时办理乙方向其申报的关于装饰装修的相关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制作。
3、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尺寸、材料、质量要求制作,确保运输中安全,安装到位。
4、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防伤亡,如果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甲方按合同付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完成。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的.3。
6、在工程进行中,如果甲方再进行图纸设计修改,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15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 人民币 。大写: 。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人民币。大写:。
3、甲方将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结清。 人民币 。大写: 。
4、售后服务。装修保修期一年,乙方须定期回访,随叫随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掉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份。
3、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待施工完成验收后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第九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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