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销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服饰管理软件系列是佐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专业服装管理软件,系统性能稳定可靠,功能齐全,在珠江三角洲服装行业中拥有广泛的用户。为进一步推广佐佑软件的应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授权甲方为 地区的佐佑软件经销商,软件版权为乙方所有,经销的产品及价格详见乙方的报价单,经销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甲方责任:
1.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电脑软、硬件销售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2. 积极宣传推广佐佑软件,在本地区销售乙方产品,保护乙方的版权;
3. 配合乙方和客户沟通,及时反映当地的市场信息。乙方责任:
1. 承担甲方客户的所有售后服务;
2. 支付甲方折扣按如下方式计算:
介绍性质:软件销售额的____;
负责接单:软件销售额的____;
如客户要求甲方开具发票,则另支付软件销售额的____支付甲方;
3. 在销售和技术上给予甲方支持;
4.如发现甲方有损害乙方名誉、版权等行为,乙方有权收回软件及代理权。
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按客户付款比例支付甲方折扣。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经销合同 篇2
合同签订地:山东省临沭县 合同编号:甲方:山东十环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烟台汽巴农作物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经销甲方复合肥、甲方授权乙方为代理商事宜,特签订年度区域销售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 授权代理规定
1、授权期限: 20xx 年 03 月 21 日起至 20xx年 03 月 21 日止。
2、授权区域范围: 福建全境 。
3、授权品牌:农之恋 。
4、最低销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⑴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知道产品销售范围。
⑵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依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解除协议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⑴保证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产品。
⑵保证为乙方提供特定的经营区域和品牌。
⑶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品牌独家经销权。
⑷根据乙方的市场销售状况和市场需要,协助乙方进行产品知识培训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提供促销支持。
⑸在接到乙方货款的七个工作日之内,按照乙方提供的《发货申请单》将货物发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⑴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独家经销权。
⑵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依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解除协议的权利。
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区域保护,如销售业绩突出,乙方可申请甲方提供更优惠支持或申请扩大销售区域
2、乙方义务:
⑴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本合同经销区域以外的任何法人或自然人供货,
一经查实将按照本合同十一项下之串货条款进行处理。
⑵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经销权转让给第三方。
⑶乙方须及时给甲方反馈经销区域内相关的产品信息:产品流向、客户资料、市场开发、市场建设等,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任务。
⑷乙方须在每月 25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上报下月的发货计划,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⑸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损害甲方的财产权益和商业信誉。
⑹乙方有维护、协调开发市场的义务。
⑺乙方严禁销售假冒产品、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一经发现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任务量的执行
1、合同生效条件: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到甲方账户之日起。
2、自合同签订并正式生效之日起,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乙方向甲方承诺全年任务量须完成。
3、如果乙方未完成年度销量,甲方有权调整(撤销、终止)乙方
经销权限和区域。
五、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不受侵害,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人民币 三万元整,保证金首批提货款同时到账本合同生效。协议销售期终止后,如无违反合同特别提及之条款,保证金如数退回。
六、付款方式
必须付款到公司提供的账户,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销售管理
1、乙方应在发货前7天通知我公司备货,以保证货源充足。
2、乙方需要供货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发货申请单》,详细注明所购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要求发货日期及到达地点,并由经销商亲笔签名或盖章,电传给甲方客户服务部,并按《发货申请单》标明的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3、甲方原则上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按《发货申请单》要求发出,特殊情况需延迟发货应告知乙方。
4、乙方在经销期间应严格执行甲方产品价格政策,对授权分销商的零售价进行监控、管理。甲乙双方不能随意调整供货价格,如遇国家或者地方物价部门进行政策性价
格下调,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本合同项下产品结算价格。
5、由于各种原因本协议终(中)止时,乙方均不得低价(低于供货价)倾销,应将所有市场与甲方进行交接以便甲方继续维护市场并进行销售该产品。
八、运输、运费和保险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收货地址为《发货申请单》中所指定的地点。甲方根据《发货申请单》中所约定的时间,通过汽车、火车、轮船运输将货物运至指定要货所在地城市。
2、货物抵达乙方收货所在地区的费用,包括运费、中转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货物验收
1、乙方提取货物时,请提货人认真查看、清点货物情况,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破损、外包装污染等情况,应在收货后7天内向甲方销售服务部提出,并提供货运公司证明和签字凭证,交由甲方销售服务部处理。
2、如乙方提取货物后,在储存和销售过程中发现货物短缺、破损、被污染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验收和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销售服务部联系,甲方将酌情考虑退、换货处理,邮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需乙方提供有关报销凭证。
十、退货、换货。
1、非产品质量原因,原则上不予退、换货。
2、由于市场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库存,乙方必须在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逾期不予办理,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窜货处理
1、窜货是指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将经销产品流通到经销区域以外或从非约定途径进公司同类货物的情形。
2、被窜货地区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被窜货的各项凭证材料(包括货物实样、批号、编码、数量、购货发票等)和书面说明报告。甲方在核实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和配合。
3、窜货现象经确认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窜货行为进行处理。
恶意窜货:以扰乱被调拨方市场,扰乱价格,扰乱招标工作,恶意取得调拨利润为目的的主观行为;
4、处理方法:如乙方窜货至非授权区域,甲方按照发现一次予以警告,乙方在当天必须拉回所有窜货产品;发现第二次窜货,甲方按照窜货数量乘以500元/吨予以罚款;发现第三次窜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代理资格、全年相关政策,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上述罚款乙方自愿被扣除其在甲方的预付货款、预付货款不足以弥补罚款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有咨询权和知情权。
2、甲方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并且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3、乙方在销售推广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4、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双方应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甲乙双方市场有受损害,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产品流向,乙方不得进行短期的销售行为,不得危害甲方利益,更不得发生任何损害甲方形象的行为。
6、甲、乙双方需提供经营所需的有关产品及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
7、如乙方代理区域有其他个人或公司联络甲方,甲方不直接报价,必须转由乙方接洽。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四、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对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认可,本合同当事人不能将对方所提供的市场开发、价格动向及销售政策等信息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
十五、不可抗力
1、 由于洪水、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引起的客观情况,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免除承担违约的责任。但是,该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出现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向对方出具有关主管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和请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的申请书,对方在收到该证明后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十六、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附件
本合同所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遇见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之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十九、续签合同
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否则甲方有选择其他经销商的权利。
二十、合同解释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歧议,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经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月日至月 其中前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 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周边县区)。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 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 壹 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100 %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日期:20xx-6-1日期:20xx-6-1
经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以运营销售国内外电脑游戏、相关软件及产品为主的企业,并自主开发并维护了专用于各类充值卡的在线销售系统;
2、乙方为网络游戏虚拟卡经销企业,并愿意同甲方合作,在双方指定的地区开展相关产品之充值卡的在线销售服务;
3、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专长特长,愿意共同合作,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的在线销售。
有鉴于此,为共同拓展网络游戏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甲方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在线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名词和定义
1.1 本合同中所提及的有关在线销售的概念为:以充值卡(以下简称虚拟卡)的形式,通过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时已开发并明示的在线销售系统,收取最终用户网络游戏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费。凡利用其他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下销售实物充值卡(以下简称实物卡),利用银行卡在线购买,以及利用有关专业运营企业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自有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不包括本合同所规定的在线销售范围之内;
1.2 甲方产品指:由甲方自主研发的_________网络版充值卡产品,其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附件加以明确;
1.3 在线销售系统指:由甲方开发、明示的并拥有自主产权的,专用于在线方式销售各类充值卡的,基于internet网络的在线销售系统,包括相关的网页、程序和技术支持服务。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内容
2.1 合作内容:乙方利用甲方开发的在线销售系统,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参见本合同附件二)成为甲方相关产品本合同2.2条所规定的销售方式的区域经销商。甲方不得将该指定区域的在线销售权授予或者转让第三方,区域内的经销商发展权交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不向已获授权之外的地区进行销售,一旦乙方违反,将依照在线销售系统区域经销商管理规定(本合同附件一)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2.2 销售方式:乙方可以采用的销售方式是1.1款所述之方式的在线销售,不可以涉及非网络方式的销售以及任何涉及具体物流的网上销售方式;乙方获得授权,可使用甲方提供之在线销售系统。但乙方如果利用上述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甲方在线销售系统之外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进行销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方式经销甲方产品,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3 销售区域:双方同意乙方可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对甲方产品进行在线销售的总经营范围为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地理区域,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资料的真实性,并同时担保其下属经销商的销售区域不得超过上述区域,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4 双方承诺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在线娱乐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三条 时间安排和付款方式
3.1 乙方作为指定区域的在线区域经销商,同意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乙方承诺_________网络版游戏卡在线销售虚拟产品合同期内总承销金额不少于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总承销金额。乙方库存量不得低于总承销量的20%,否则视为库存不足。乙方在库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必须补足库存数量,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3.2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况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为款到付货,即: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每一次向甲方购买产品时,乙方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购买相关产品的类型和数量,并依据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二)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甲方将在确认乙方相关款项到帐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将相应数量的相关产品提供给甲方进行销售。同时给乙方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3.3 如果甲方要对本合同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应至少提前2周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相关产品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生效。
3.4 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制定的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策略,销售给终端用户的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规定的价格或者以低于甲方自身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也不得高于乙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格。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为履行本合同第一条所确定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和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经销权。所有指定地区的.第三方经销商应与该区域经销商联系,依据其制定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拿货;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行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甲方应在双方合作期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保证乙方可使用相关的在线销售系统进行相关产品虚拟卡的销售服务;
3)甲方将保障相关产品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对在游戏本身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将负责提供相关产品的客户服务机构,解答客户(游戏玩家)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甲方提供的游戏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6)甲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在线销售与推广。在甲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甲方应确保乙方为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
2)乙方应保障购货款项及时到帐并积极主动向税务机关上缴税金,对由于乙方销售行为及对经销商销售方式管理不善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要求退货;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2.2条所规定销售方式进行在线销售方式,不进行任何其它形式的销售活动;
4)乙方应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循甲方所规定的价格策略,不擅自抬高或降低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利用独家经销价格有优势变相要求下属经销商销售其它网络游戏产品;
5)乙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折扣标准、价格标准、销售数量等情况;
6)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不得以本产品经销商为筹码要求下属经营本产品经销商宣传、推广、销售其它网络游戏产品,在与甲方合作的市场宣传活动和渠道推广过程中,也不得利用本产品的市场和渠道资源进行其它网络游戏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置必要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其具体规定依据本合同附件三执行;
8)为有效完成相应销售区域的渠道覆盖工作,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合理配置、设立相应的经销商。为达成市场最佳覆盖,甲方可以在不影响市场覆盖的前提下,要求乙方对辖区内经销商布局、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固定经销人员及权限;
9)乙方应完全无条件的执行《_________》,甲方保留对本规定的修订、增补和解释权;
10)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有关安排,积极推进和协助所在区域的有关服务机构的建设,具体细节双方将进一步协商。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
5.1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应在合同期满日前至少15天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乙方承诺保守涉及在线销售系统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在线销售系统的经销商、直销商名单和联络方式、在线销售系统的内部功能和使用手册、在线销售系统的内部管理政策等,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当地在线销售网络泄露给未经授权人士之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6.3 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
6.4 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实质与本合同本条规定相类似的保密合同。
6.5 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产品销量、产品结算价格、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泄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6 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1年内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7.1 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在依据本条发生的合同终止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条中所做的陈述与担保;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进入,或被其它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
3)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方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五(5)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的任何违反;
4)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五(5)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任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天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合同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事件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7.3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甲方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销售服务;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5)其它非甲方及其运营商造成的原因等。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充分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2)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之销售行为的资格;
3)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5)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8.2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充分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2)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合同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4)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九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1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无故解除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9.2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外,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的支出)。
9.3 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9.4 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立即中止和解除合同关系、暂时停止对甲方供货、封闭已售出给乙方的产品、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向乙方授权销售区域内的第三方经销商直接供货、取消对乙方的销售奖励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
为防止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双方约定以下条款:
10.1 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后开始商业化运作或收费的非甲方自主研发的竞争性网络游戏产品,如果乙方决定对其进行销售或其它代理销售行为,应在实际代理销售这一产品一周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已经实际操作其它网络游戏产品(不论是否签订合同)而没有向甲方通告,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2 对于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恶性竞争产品(恶性竞争产品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单位经销商同类产品,或同甲方相关产品存在知识产权、商标权益等方面纠纷的相关产品),凡是参与销售、推广、宣传的单位,或以不同名义但同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员有密切产权关系的单位进行销售、推广、宣传的经销商,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3 本条所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故意泄露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
2)利用合同提供的产品销售权利谋取单方面的不正当利益;
3)恶意违反甲方指定的销售政策、进行相关产品的倾销和恶意流货;
4)对用户和经销商进行恶意宣传;
5)甲方的工作人员或其它经销商进行任何类型的行贿、收买、威胁;
6)其它有悖于商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4 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进行了任何10.2条定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不论其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5 如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未执行10.1条规定,未及时以正确的方式通知甲方或未及时购买齐包销数量,则甲方可以确认乙方相应销售行为后,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加以处理;
10.6 如有10.4和10.5条规定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依据第七条和第九条中的相应规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其它
11.1 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合同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11.2 双方同意,乙方为本合同在合作区域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本协议含有唯一性与排他性规定,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在乙方经营区域将此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11.3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其部分进行转让。
11.4 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11.5 相关产品的送达方式:双方同意采用甲方提供的相关网络在线销售系统中的传达方式。
11.6 对于任何涉及在线销售系统的有关数据资料,双方同意以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器数据记录为准。
11.7 本合同的附件,和正文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9 本合同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11.10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请审理。
11.11 本合同以中文做成,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合同 篇5
甲方:
经营地点:
乙方:
经营地点:
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同意以下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经销代理商。下列附件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培训支持(包括应用指南、使用及安装手册);
2、授权委托书;
3、产品订购单;
4、标准合同;
5、报价表及返利规则。
一、经销代理商的指定
1.1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为_____地区的销售经销商,负责销售甲方的_____软件产品,并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1.2 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但是,甲方不允许乙方在其公司名称或与之有关的场合单独使用甲方的公司名和商品名、或其中的一部分、或商标的任何部分。
1.3 乙方在该经销区域的季销售指标为__________。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应该为乙方的销售推广工作提供全面的帮助。
2.2 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经销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在乙方地区内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2.3 甲方每年应定期召开经销代理商协作管理会议,以便调整和宣传产品销售策略,进行市场预测、分析、地区协调、统一部署和联谊活动。
2.4 甲方应保障乙方地区的销售完整性,所有乙方区域内的客户应归乙方管理销售,甲方应保护乙方销售价格的完整性。
2.5 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地区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由于乙方客户的人为因素而直接向甲方购买成交的项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按照双方具体制定的经销价格体系向乙方返利。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和规定,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_____产品的销售经销工作,并且:
3.1 乙方应有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所经销的甲方产品,乙方的营业执照不得低于_____万注册资金。
3.2 乙方应积极、持久地尽最大努力在其经销区域推动甲方产品的销售。拥有保证有效履行经销义务的足够设施和最少一名相关技术人员、二名销售人员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销售过程中如需甲方提供安装服务,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因向客户销售提供的部分软件需按客户要求单独定制,所以乙方应在每次销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和准确的售后服务材料,以利于今后的产品升级服务。资料包括软件名称、购买软件产品的客户名称、购买日期;有偿升级与免费升级资料;甲方公司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材料保密,保证乙方的利益。
3.4 乙方如果销售与甲方的_____产品相同的同类产品,应向甲方说明并且不应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
3.5 在有限的非专营和不可转让的基础上,在规定的经销区域内,甲方授予乙方拥有使用、经营和向其客户销售_____产品的权力。乙方应保证甲方不会因为客户未能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也不会因为乙方与客户的合同未能将必需的条款包括进去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否则,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减除返利或取消经销资格或索赔等措施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6 乙方负责客户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乙方负责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四、费用结算乙方代理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应填写产品订购单传至甲方,甲方应及时准备产品。合同正式执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款项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发至乙方。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
5.1 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拆解、解密、复制、出租或出借以及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甲方除立即停止和解除经销协议外,将提起法律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系统演示软件及各种系统系列软件,甲方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在此基础上的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侵权。
5.3 根据本协议,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软件和软件价格的所有信息,以便乙方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除非该信息能从公共或其他地方获得,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为该信息保守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或让其使用该信息。
六、用户合同订立与原则
6.1 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合同条款及相应的技术指标与用户洽谈或签订合同。若乙方自行制订合同条款与用户洽谈签约的,超出甲方约定、承诺和服务范围的,甲方有权不响应、不支持,且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2 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享有完整的定价权,包括确定价格、调整价格以及对价格的解释权。为规范市场行为,乙方将公开公布市场零售价格。双方认可的经销、代理价格单必须由甲方盖章授权方可生效。
七、协议期限与协议终止
7.1 本协议的首次有效期限为一年。为保护乙方的市场开拓成果,除非协议出现以下条款中的情况自动终止,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7.2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7.2.1 乙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或附件的部分或全部条款而被甲方取消经销代理资格的;
7.2.2 乙方未能在区域内进行推广和销售超过三个月,乙方未能达到该区域内销售指标的_____%而被甲方取消经销代理资格的;
7.2.3 乙方自动提前放弃经销代理资格并提交书面放弃的。
7.2.4 乙方在合同期内没有完成销售指标的
7.3 如果对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本协议:
1)出现本协议重要信息的严重泄密,并且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_____天内未能采取措施。
2)根据相关法律成为自动宣布破产或强制破产的对象、或进入破产程序,而且开始_____天内没有终止。
7.4 经销协议正常终止后,各方应按对方的要求向对方归还或销毁所有对方的重要信息和其他的营销材料、软件和数据。乙方应将其与客户之间履行的权力委托给甲方,并提供所有关于该客户的可能需要的信息。结清所有款项。
八、一般规定
8.1 权力放弃与修改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如果未征求权力放弃方、修改方或更正方的书面同意,任何权力放弃、修改或更正均应被视为无效。除非有特别规定,任何一方在先于本协议规定的权力、职权或赔偿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或拖延均不得构成对本协议任何此类的权力、职权、或赔偿的放弃。
8.2 仲裁双方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或意见分歧以及因此产生的违约,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申请由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8.3 甲方对本协议具有最终解释权。
8.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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