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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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1……

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委任乙方为企业顾问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自20xx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顾问服务内容: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涉及工和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组织培训,为公司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的高素质工和项目团队;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6、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结算、回购等事项;

  7、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核定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及实施工程的总费用;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9、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对施工单位或实际施工人对工程成本执行的监督,控制施工的成本;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顾问服务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本合同解除之后仍对其在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提供顾问服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2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1、甲方:

  2、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工作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子。

  1.3“本合约”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释

  第三章物业

  由甲方开发的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终止合约

  1、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其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3

  甲方:X

  乙方:XxxxX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XXXX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 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 [本物业]指【项目名称】项目,座落在X,是经X市政府批准、由甲方开发建设的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2 [本合同]指乙方以酬金制形式为【项目名称】项目提供顾问服务之《【项目名称】前期/

  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3 [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 [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第2章 顾问服务期限和有驻场合作方式

  2.1 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 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 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 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2.5 合同期内,乙方将派遣驻场物业管理顾问协助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驻场顾问人员的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 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 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 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 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3.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计X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第一季度)前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4 前期、筹备期和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均按季度支付,不足一季度的,甲方则按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 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3.3.2 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由乙方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于乙方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 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 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 号:X

  银行帐户:X

  第4章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

  4.1 前期顾问服务内容

  4.1.1 提供前期规划设计的顾问意见,包括:规划平面布局、主出入口及广场设计、会所功

  能设计及设施配套、普通商业功能设计分配、平面交通流向设计、停车场管理、建筑防灾、抗灾(火、水、地震)、办公及后勤用房的选位、信箱选位及邮件处理、废弃物管理、标识系统建立及其它相关方面等;

  4.1.2 提供各类图纸的顾问审核意见,包括:各类建筑施工图纸、供水、排水、排污系统图纸、低压配电系统图纸、电梯及垂直交通系统图纸、弱电系统图纸、保安系统图纸、消防系统图纸及其它相关方面图纸等;

  4.1.3 提供物业工程设备及材料选择的顾问建议,包括:外墙及公共区域建筑材料、停车场防滑防撞设备材料、绿化设计及养护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备用发电机、水泵、设备变频和节能模式、游泳池设备的选用及其它相关方面等;

  4.1.4 提供物业配套设施及功能设置的顾问意见。对设施、设备的配置及容量的合理性、服务功能及布局的合理性,以及目前设计图纸中遗漏、缺陷或多余的项目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4.1.5 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 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 筹备期顾问服务内容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 期: _____年__月__日

管理顾问服务合同范本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1栋7楼

  法人代表:李鄂松 联系电话:0755-82427489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批准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属物业”、“甲方物业”专指“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顾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物业概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壹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二、合作方式

  乙方以驻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指导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顾问服务目标:

  1、指导甲方组建物业公司,结合甲方物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甲方物业地域状况及需求导入乙方物业管理模式。

  2、指导甲方对所属物业实施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顺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物业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

  3、在物业管理软硬件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乙方确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内(一年内),达到深圳龙岗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区标准。

  4、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甲方提出认证申请时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认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指导甲方进行科学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协助甲方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

  3、指导所属物业红线规划内属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绿化、园林的保养、管理。

  5、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

  6、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安全(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消防、车辆停泊管理(不包含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险和保管责任)。

  7、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8、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社区便民服务、商务、中介有偿服务的开展。

  9、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观管理。

  10、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组织架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员编制及聘用。

  1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

  1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技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3、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五、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按照提交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方案见附件二)

  (一)前期介入期

  1、协助甲方成立物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指导甲方物业公司拟订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2、从物业管理及物业使用人角度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规划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环境景观、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便民设施、商业中心设施等涉及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的关键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改进建议。

  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体运作指导,并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对甲方物业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提供建议,并协助甲方全面、全程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

  4、为促进物业销售,提供物业管理配套顾问服务的建议,具体包括为甲方所属物业的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培训文本,解答销售过程中关于物业方面的相关疑难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光盘、展示架等)。

  5、指导甲方物业公司对甲方所属物业楼宇接管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6、指导制定并审核甲方所属物业的各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支测算,并在销售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7、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和建筑立面外观提出建议,并配合甲方根据龙岗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甲方物业管理费标准。

  (二)正常操作期

  1、协助制定并指导甲方实施所属物业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资料(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入住指南、装修手册等)、制定入住流程、装修管理办法、入住仪式的策划及业主档案的建立等。

  2、指导甲方建立所属物业客户服务体系(包括业主服务、服务项目的开发、业主沟通与信息反馈模式、投诉处理等),修订客户服务流程,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即“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业主的各类需求提供有偿服务。

  3、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计划,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文本。组织相应的培训训练,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式: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外培发生的属于甲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培训内容见附件

  一)。

  4、根据甲方所属物业特点,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5、协助甲方所属物业通过所在地区的优秀物业住宅区的评审。

  6、提供质量体系范本,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帮助甲方建立系统化的ISO9001质量体系,如甲方需要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三)监审期

  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并指出整改意见)。

  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 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

  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

  1、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前期介入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正常操作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监审期。

  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

  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选派物业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

  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

  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3、监审期:二个月。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经乙方书面同意,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承担物业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3、全面、全程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履行各项权利、承担责任。

  4、对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称职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调换到位。

  6、尊重并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予以配合。

  7、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8、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9、审核《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评价乙方的顾问成效。

  10、在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策划文件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1、完善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满足创优所需要的各项硬件条件。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前往本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全面、全程开展物业管理与服务。

  2、认真负责地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与服务。

  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4、在保证甲方管理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对其在组织架构、人员编订、人员招聘、任用和辞退及其他各项管理程序上有监督和建议权、决定处置权。

  5、对物业咨询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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