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_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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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常用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签订合同(常用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签订合同 篇1

  小李是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准备去租房,于是找了家租房中介,在和中介签合同时没注意,被黑心中介玩儿了合同字眼,导致退租时损失了几百块。小李苦闷不堪,但是没有办法,白纸黑字怪就怪自己签合同的时候太大意。

  但是对于租房新人的你,有福气了。前车之鉴可以为师,别人的教训同样也可以让自己增长经验。

  房屋中介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签合同时最好全程录音,找个细心人陪你一起去。

  2、交房租的日期写清楚,一般中介要求提前一个月交,而事先商定的却是押一付三,所以,每次交租的日期要写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违约,以致承担高额违约金。

  3、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要写清,如果需要在格式合同上划掉这些费用,则必需双方在划掉处签上各自的姓名与日期,并加按手印。注意,两份合同都划掉才有效。

  4、两份合同务必一致,仔细核对。

  5、 合同上需加上一句:“如租住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房管部门调解,或者上诉起法院。在发生纠纷,在纠纷未解决完毕期间,租户可继续租住此房屋至房租到期日,中介不可强行要求其搬离,纠纷解决后,由此发生的费用租户与中介依照合同与纠纷解决结果,另行结算。”

  6、 房屋交割单上所提到的房屋内的物品,要仔细核查是否完好,特别是电器要试试能不能用,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抽油烟机以及自供暖的锅炉等,如冰箱可放 半碗水进去半小时,看是否制冷。给房子的墙拍照,防止中介在退押金时以房子被弄脏为由扣你押金。如果房屋交割单上的.物品有坏的,要在单子上写清,或者,干脆让中介把坏的东西拉走,且,在交割单上划掉,两份交割单都要划,并在划掉处双方签字且注明日期。

  7、交一切费用,都要有收据,上盖有财务红章,章上的公司名跟租房合同上的要一致。

  8、合同上盖的红章,是合同章。合同的中介签字处,要求其写上中介公司的建委备案号,公司的地址,电话,房产经纪人的经纪人证号,跟你签合同的人的身份证号与名字。你还得看他的身份证,最好把经纪人的电话与地址也写上。

  9、租房期间发生的费用的单据,一定要保留好,以免中介以此为由不退押金。

签订合同 篇2

  一、选择信誉好的装修公司,不要随便请装修“游击队”

  在装修行业中,很多游击队都是挂靠大装修公司,或者存在装修公司把一些工程进行转包的现象。所以,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公司出示其全套工商注册资料,以及一些相关资质证书,并且核对公司用的企业名称及盖的公章是否是同样的名称。

  与装修公司洽谈,业主一定要有备而来,一则可以节省时间,二则不至于一问三不知。这些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装修要求;到材料市场去走走,了解材料的大致价格;确定装修价位,最好留有余地,比如确定一个最低价位和最高价位。

  二、报价单不仅要看价格,还要看材料说明和施工工艺

  业主在拿到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很多业主拿到报价单后看的仅是价格一栏,报价低了就认为可以,报价高了就一个劲砍价。其实,这样做是错误的。如果价格没有与材料、制造或安装工艺技术标准结合在一起,该报价就只是一个虚数。所以,报价单中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价格,材料说明及制造安装工艺技术标准也非常重要。并且业主要提防装修公司的单价陷阱,装修不比买别的东西,其价格非常不透明。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业主一定要和装修公司一起到现场测量并且计算实际的数据,看清楚所有报价再给钱。

  三、砍价时要把握好度,争取付款方式3:3:3:1比例

  业主在和装修公司谈判的时候,不要进行过分的砍价。砍价前应该对每个项目,合格工程的最低价格有大概了解,砍价也不宜砍得太低,适中就可以。装修是先定价格再施工,如果砍价太低,装修公司又舍不得丢了这个单,很可能忍痛接了活儿但在装修过程中再想尽办法找回来。所以,和装修公司砍价一定要适可而止,而且,砍价前一定要约定好所有工序的工艺和用料,砍价后也要确认工艺和用料标准没有降低。在一般的装修合同中,装修付款方式通常是分三次付清。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约定把付款时间按照工程进度3:3:3:1的进行支付。

  四、小心合同中出现的“按实际发生计算”的字眼,注意约定装修辅料用料

  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尽量详细地在报价单中标明每个项目的具体工程量,特别是在水电路改造这样的项目中,特别要避免装修公司使用“按实际发生算”这样模糊的描述。

  一般业主不会忘记在附件中约定一些材料的品牌和品质等级型号等内容,但注意的`都是水泥、乳胶漆、大芯板等主材,而常疏忽辅料比如白乳胶、烯料、勾缝剂之类的建材。其实,辅料这些东西严重影响装修工程的环保性,无论用了多好的大芯板,如果所用的白乳胶是不环保的,那么完工后的家具一定是不环保的,其污染性是超乎想象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工地所用的这些辅料的品牌及型号加以限定。

  五、明确合同中对工期、保修等的约定,附有详细的设计图

  装修合同中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应该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总工程款的某个比例赔付给业主。切记在合同中只约定了工期却没有注明违约责任的工期约定等于一条空文。而且,业主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约定项目保修,包括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有其它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业主还需注意,装修合同中必须附上详细的设计图,签订合同时要留意设计图是否标注了比例及详细的尺寸说明,不明白的就要问,不合适的就让设计师改,这个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

  六、细节问题马虎不得,凡事多留几个心眼

  为了防止因一些细节问题,业主和装修公司产生纠纷,业主们最好就这些细节问题和装修公司进行约定。如水电费用问题,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又如增减项目问题,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在装修中挺常见,但需在增减项目施工前,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额外实际费用易遭忽视

  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消费者在签订装潢合同时,常常只注意了一些“自以为是”的要点:例如总价、付款方式、完工时间等等,对其他的内容往往会有所忽略。事实上,许多装潢公司就是利用了消费者这种心理,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总价”压低,麻痹消费者,而在一些细节处,设置种种障碍,致使消费者不得不在履行合同时,支付“额外”的所谓“实际费用”。消费者明知自己被算计了,可是面对有合同在手的装潢公司,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限制条款签字前要三思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一定要心细点。在签订装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上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装潢的格式合同,及其附件等。对于装潢的材料要求,也应该在合同中体现出来,譬如:品牌,规格、型号、样式、色号等等。由于装潢合同的涉及材料不仅多而且广,建议消费者将合同和其明细在未签字前,带回家中仔细研究、核对和阅读,并对涉及违约的内容加以明确出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方式及支付方式等等。特别是对自身的一些限制条款,应及时对装潢公司指出,避免柳先生这样遭遇的尴尬,对于一些无法估计的实际使用材料,也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大概的数量,再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履行。

签订合同 篇3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租房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1、过错方应当赔偿损失:如果造成租房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所对应的经济赔偿。

  2、合同无效装修纠纷的处理:若是房客或房东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在无效合同执行期间,即房客经房东同意对房屋装饰装修,而在租房合同无效时,房东同意利用这些房屋装饰的`,可折价归房东所有;若是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房客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除过程当中应注意将房屋恢复原状。但是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由房客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房客与房东在执行无效合同期间的争议,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相关事宜。

签订合同 篇4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面积是否确实。常有这种情况,租房实际测量的面积比合同上少,这种情况,可以按单位面积扣款,明确载于合同上。

  (2) 明确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摊。

  (3) 明确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项的具体交纳办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种物品交接清单上签字。

  (5) 注明押金,押金的意义是作为房租迟缴或损坏建筑及物品等情况发生时的风险费用。合约期满后,若未发生以上情况,押金应退回给租方。 (6) 须注明天灾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害及合同终止等情况,不须由承租方负责。

  (7) 核实出租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拥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电等方面给予方便及协助。

签订合同 篇5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故又称契约。

  合同的签订形式有以下三种: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国的合同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经公证、鉴证或审核批准的书面合同等。

  口头合同

  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不少国家对于责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限制使用口头形式。

  书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把口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中国法律要求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国家也有适用书面合同的规定。

  经公证或审批的合同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可作为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根据。对于依法或依约定须经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则合同无效。

  合同鉴证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应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的鉴证。鉴证机关认为合同内容有修改的必要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双方予以改正。鉴证机关还有监督合同履行的权利,故鉴证具有行政监督的特点。中国合同鉴证除部门或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鉴证。

  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时,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对外贸易合同即应依法进行审批程序。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城市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2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年总租金 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1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月____日和_____月____日分2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条 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6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____日交。

  第7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8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9条 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签订合同 篇6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20xx年已发布的各项工程管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订并发布本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关于合同签订。

  1、合同的种类及签署流程。

  合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合同,该两类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公司自行审批及签署,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批核准后再由分公司签署。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

  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签署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必须具备2点:1、完成物业协议的签署;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

  2、合同签署的时点。

  合同签署由于受到不同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开工通知发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合同的签署。

  3、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

  开始启动合同签署之后,签署的合同涉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相关要求如下:

  开始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

  开始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

  开始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备签署条件的合同,可暂不签署,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公司网建部报备。

  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标的结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时,并且应该已经具备签署条件的情况下不签署施工合同,则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结果签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时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

  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结果不满意而不愿意签署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分公司针对此情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

  二、关于合同执行的工程实施。

  1、合同签署之后,合同各方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对于分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署的施工及供货合同,

  因为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改变供货商或变更合同及终止合同,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三、关于合同执行的款项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实施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将相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个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签署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与工程实施情况关系不大,省分移动网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请款并拨付相关款项给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项。

签订合同 篇7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工程承包方式的规定。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既全包:装修公司全权负责装修材料和施工;清包:装修公司只负责施工,装修材料由住户负责;半包:装修公司负责施工和部分材料。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2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钱的问题,是装修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对于付款方式需进行规定,一般是装修前期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之后在缴纳35%,确保房屋装修完成,验收合格之后在缴纳5%。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3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工程延期的规定。有时候由于装修施工期间各种外界和内部原因,例如装修材料出现问题、验收不合格、装修设计需要调整等会造成工程延期,而对于工程延期需要按照明确责任人,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4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后期保修的规定。一般正规的装修公司对于装修施工之后的服务体系应是全面合理的,一旦住户在装修之后出现各种问题,也会有快捷的解决方式。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对于后期的保修条款进行明确的规定。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5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于施工中费用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使用到水电等,而对这部分产生的费用应明确付款人,以免在装修完成之后因为这笔费用产生纠纷。

签订合同 篇8

  1.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

  范例: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5%。

  专家点评: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市民,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2.增加材料环保性能条款

  范例:甲方(业主)或乙方(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专家点评:早在20xx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水泥、砖、板材、油漆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量,但是有些装饰公司为了从材料中牟取暴利,故意在装修合同中漏掉有关材料环保性能的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采取半包形式的业主,这一点尤为重要,需要由装饰公司提供的夹板、胶粘剂、防水材料等都有可能成为室内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当然,这一条也为市民提了个醒,购买装饰材料别忘了查看环保检测报告。

  3.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

  范例:由于乙方(装饰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专家点评: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装修过程中,业主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劣势,尤其当出现纠纷时,装饰公司用各种借口要求业主承担部分费用。事实上,按照标准合同的规定,这些费用应由装饰公司承担。为了逃避责任,这一条被许多不良装饰公司故意漏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以材料不合格等借口拒绝返工,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完全可以把这一条款作为“工程质量和验收”部分的重要条款加入其中。并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更加具体的补充条款。

  4.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

  范例: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甲方(业主)有权拒收,乙方(装饰公司)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专家点评:有消费者投诉,工程还没有结束,就出现了墙砖脱落、木地板发霉的现象,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其实,未经业主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市民还可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并进行详细记录。《材料交接单》可将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一一登记,日后验收通不过,市民可凭借《装修合同》和《材料交接单》要求装饰公司返工或赔偿。

  5.增加索要重要凭证条款

  范例: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业主)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装饰公司)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专家点评:《工程保修单》是装修工程保修的'重要凭证,其中可以相互约定保修年限,保修条件,以及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出现纠纷以后,《工程保修单》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须凭证之一。管线竣工图等资料也需要在竣工后及时索要,尤其是在保修期过后,维修水电隐蔽工程时管线竣工图是非常必要的指引,而当需要安装其他家电时,管线竣工图也必不可少,装橱柜时打破水管、装热水器打断电线等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图纸的指引。

  装修合同书的构成:

  1、委托方(甲方):家庭装修的合同中规定的甲方应该是房屋的法定业主或者是业主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委托代理人。

  2、承接方(乙方):合同的乙方基本上指工程的施工方---即装修公司。

  3、工程概况包括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总天数:天

  4、合同价款

  5、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 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

签订合同 篇9

  合同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在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为了严肃及约束起见,达成成交意向后都应签订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背合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一般来说,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严肃认真考虑和论证的基础上方可签写。一旦签字就不得违约。

  签订协议也是如此。

  签订合同与协议,必须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清,必要时还应加上附件说明。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许多事提前写清楚了,即使将来不发生这些情况也没关系。相反,不写清楚,定会给后事带来麻烦的.。签合同时,尤其要写清那些容易在将来产生歧义之处。合同或协议一经签订,就要认真履行。

  无论是签合同还是签协议,双方都必须衣着整洁,遵守时间并互相彬彬有礼。签完后,双方要起立互相握手致意。

  合同和协议的签订仪式,不只是个礼仪程序,它表明双方已形成共识,愿受法律约束和保护。仪式是在形式上向社会、公众及法律宣布对合同、协议的认可和承诺。即使不举行任何仪式,只要双方签字,同样有效,实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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