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15篇[经典]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买卖合同15篇[经典]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发动机号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在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2
出卖人(甲方):付汝强、男、汉族、
身份证号:6523251
现住新疆奇台县步行街天山旅馆,电话
受买人(乙方):殷建峰,男、汉族、
身份证号:6523253
现住奇台县阳光裕景,电话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新疆远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车牌号:新BB4383,
一、甲方于20x年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20x年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20x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20x年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20x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年3月27日
汽车买卖合同3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_____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_____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对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__________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电动天线
内饰
反光镜
CD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机
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挡
门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它事项 。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元,车船税_____元,购置税_____元,注册费:_____元,其他_____元,合计约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费用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费用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4
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及车型:
行驶公里数:公里(车辆路码表显示数)
车辆使用性质:家庭自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自验收、审验无误后买方应以现金的方式当即向卖方支付全部车款。
买方应在收到车后日内办理完毕该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全部由买方负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在收车后日内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车辆交付后,交付车的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分因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相关罚款等全部所有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应每日按车款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买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5
卖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 元整,里程为 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XXXX年XX月XX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XXXXXXX法律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汽车买卖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牌号为: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颜色车。________牌机动车以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卖给乙方。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有档案),来源正确,无交通事故及经济(产权、债务、低债)等纠纷,甲方保证此车能够正常过户。
3、该车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一切事由甲方负责,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的`一切事由乙方负责。
4、此协议在乙方对车和车况认可后双方签字后,协议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5、其它备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定地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__年_月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_型号_发动
机号_合格
证号_车架号_海关
单号_商检
单号_颜色价格_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_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_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8
出卖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a___,发动机号为1611d110___,车辆识别代号为lzgcr2r66bx054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汽车买卖合同9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向卖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10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出卖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一台车牌号发动机号,色的车卖给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心情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以现金形式交易,车款一次性付清。
2、此车从日时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此车从日时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对甲方的此车手续、车况、外观、内饰等认可后签字。
5、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6、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营运 □非营
□其他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 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证 □其它证件 __________。证件总计______件
4、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 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13
古法见证字 第 号
兹证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与 ( 年 月 日出生,住)于 年月 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 年月 日同时向本所申请见证,经审查,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真实,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见证。
见证人:
见证单位:托县古城镇法律服务事务所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14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汽车买卖合同15
买受人(甲方):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
出卖人(乙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
鉴于甲方生产用车,经___招投标程序确定乙方中标该项目,为保证车辆按时按质供货以及安全使用,经协商一致,双方对车辆买卖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车辆情况
备注:_______
(一)乙方每辆车附赠/附带:
(二)甲方除支付合同项下总计金额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项下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车辆产品安全标准(GB__),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乙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 (二)本合同项下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车辆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车辆;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车辆登记的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为新车,保证车辆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结算方式
乙方先行开具车辆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通知接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支付合同项下总计金额__万__仟__佰__拾__圆整(¥_______)),打入乙方预先指定的账户。款到提车。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
(三)提车方式:_______;
(四)交车时,车辆里程表数不得超过_______公里;
(五)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车辆合格证。
2、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含附赠品)。
3、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含附赠品)。
4、随车工具、备件、附赠品清单。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合同项下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
(二)甲方验收车辆无误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一)当车辆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履行相应义务。
(二)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如乙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的维修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_______公里时,甲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甲方可凭发票要求乙方报销。
第七条无效条款
乙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车辆买卖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甲方主要权利、免除或减轻乙方主要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甲方。
第八条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甲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条第(二)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甲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乙方应负责为甲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甲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车辆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甲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万分之十/日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十/日作为违约金。
(二)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乙方交付的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万元。甲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鉴定,甲方所购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乙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车辆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甲方可向车辆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乙方要求赔偿。如甲方选择向车辆制造商赔偿,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乙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维修车辆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车辆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照,甲方有权退车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计金额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第十三条其他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变更协议解决;
(二)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文件、通知、回复等,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快递方式送达。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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