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购买合同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购买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房屋购买合同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购买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购买合同 篇1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姓名:
转让人住址:
转让人工作单位:
转让人身份证号: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姓名:
受让人住址:
受让人工作单位:
受让人身份证号:
证明人姓名:
证明人住址:
证明人工作单位:
证明人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拥有唐山总工会集资所盖房屋的购买权,并自愿将该房屋购买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拟购买住房一套,同意受让甲方购买单位房屋的权利,并购买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及甲、乙双方委托证明人的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向乙方转让房屋购买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 年 月 日购买的唐山总工会集资建造的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新道与大理路交叉口、南新道路南,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每平米目前暂估价格为 ,户型为 ,预计在 年 月 日完工。该房屋用途为 。)
第二条 房屋购买权转让价格
购房资格转让价格为伍万元整,该房屋已由甲方向唐山总工会支付房款壹拾万元整,剩余房款甲方未支付,甲方已取得唐山总工会开具的收据(壹拾万元整),未与唐山总工会签订房产认购协议书。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金额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包括购房资格转让费伍万元整,甲方向唐山总工会支付的房款壹拾万元整,共计壹拾伍万元整),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甲方确定该款到账后向乙方开具收据或收条。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单位房屋的权利归乙方所有,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款和购买权转让费,共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单位通知甲方签订购房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与甲方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尚未支付的房款,由乙方按照甲方单位要求的时间及数额及时支付,甲方不再承担房屋付款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为大产权(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选房、交费、房屋产权证、土地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
甲方保证乙方在交纳甲方单位要求的全部款项的前提下,保证甲方单位与乙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约定,甲方单位给予甲方该套住房的所有优惠,乙方具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优惠。甲方保证其具备出售该房屋的权利及转让该房屋的购买权已取得甲方所在单位的同意,并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方式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屋的认够资格。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房屋购买权取消,乙方有权 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及房屋购买权转让费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转让购房权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义取得该购房所有权的,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将该购房资格转让给第三人,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及房屋购买权转让费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并按乙方已向甲方单位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及房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因甲方单位的原因造成该房屋最终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甲方单位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5、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该房屋购买权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及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证明人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
房屋购买合同 篇2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房屋购买合同 篇3
合同编号:73017
买方(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号。
2.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__楼层________,用途________。
3.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计房价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4.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房屋四界:东:________西:________南:________北:________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预付款,其余________%,计________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存________份,乙方执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________份。
十、买卖双方情况
买方
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
现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卖方
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4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电话: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购买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葫芦岛市 区(市) 路 号 幢 单元 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 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问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梅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梅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接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XX小区幢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元。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20%即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7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等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所在地: 。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3、甲方所售房屋结构、层次为: 。
二、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付给甲方房屋总价52.6%的首付款共(人民币) 拾万元整。其中, 拾万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付给甲方,另外 拾万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必须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除首付款,剩余 拾 万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给甲方。
四、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乙方(黄小华)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房屋证件,保证在乙方付完剩余款之前(20xx年10月之前)必须办理完毕。
2、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逾期未办理完相关证件或房屋逾期不能交付的.,乙方可以自动延长剩余的付款时间,直到甲方妥善办理完相关房屋证件为止。
五、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乙方已付的房款中扣出 元作为违约金,剩余的房款如数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 的违约金。
六、其他
1、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要履行承诺,在没有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随意违背或更改合同内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 篇8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确保该房产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确保该房产没有设定抵押、保全,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产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向乙方介绍的房产情况,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条、甲方所转让的房产坐落于: 省 市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 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总房款为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甲方保证过户前交清该房产的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物业费及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费用,单据交乙方确认。
第四条、甲方出售该房产,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五条、甲方在本合同解除之日前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
第六条、该房产的附属设施物品明细详见《房屋买卖订金合同》中的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
A: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 ),剩余房款将于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
B:按揭贷款:
乙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 ),除银行贷款之外的剩余房款将于过户之日支付甲方,银行贷款将自动打到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C:分期付款: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过户时间:
A:甲乙双方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起 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任意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该房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且订金不予返还。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第 种税费承担方式:
A:甲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
B:乙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
C: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于过户后且收到全部房款后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于乙方并将户口迁出,交房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场,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于乙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须按订金罚则处理: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双倍返还订金。
第十三条、因下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导致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 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补充约定如有与其他条款不相符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补充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妻子:
乙方妻子: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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