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优选]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优选]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地址及设施、设备情况:
1、租赁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 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2、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①门窗情况:
②地板及墙壁装修情况: ③水电设施情况及其他:
上述房屋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原则上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
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交清按年支付按季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支付时间为 .
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开始,每年向甲方交付设施设备等使用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无毁损等情形且乙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付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于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五、甲方责任:
1、实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形式。
2、负责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期内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租赁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房屋租赁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设施、卷闸门、门窗等),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完好。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5、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
6、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对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5)拖欠租金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4、租赁期满后,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4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20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期满前40日内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的装饰装修部分亦不得损坏。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九、甲方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2、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违约责任:
l、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外,每逾期1日,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房屋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 ___层?共
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安置房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每平米____________元。房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 _ 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待该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成为可能且房产已顺利过户至乙方名下支付给甲方?乙方应
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三笔尾款付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收取房屋款项。
2、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且顺利过户。
3、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及土地拥有所有权。除上述甲方各当事人外,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且甲方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
4、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5、甲方承诺乙方在第二笔购房款交付与甲方任何一方后,本合同项下房产实际所有者为乙方。甲方将此房产上的一切权利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仅因自身及房产问题暂时无法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时为甲方名下,但甲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6、 甲方确认此房产在乙方履行第二笔房款的交付后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不再对其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赠与、买卖、继承、出租等。
第七条 乙方承诺及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拥有良好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和信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购房款。
2、乙方给付首付款时,甲方将该房屋,例如?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登记证明凭证、村委安置房证明、房屋钥匙等交给乙方保管。乙方在付清第二笔款项时即表明甲方完全转让本合同项下安置房产及附属其上的一切权利。
3、乙方对该房产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使用、装修装潢、拆除重建、享有拆迁补偿款等一切所有权基础上的附属权利,甲方仅在乙方要求配合时出面全力配合。
第八条 房屋及土地过户
1、 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暂时不具备过户条件,但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财产及财产权交易之协议,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今后国家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在取到房产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的当日应交予乙方保管并且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当日因其他合理的原因不能交予乙方且办理预告登记有困难时也应于当日通知乙方且于乙方协商具体的交付日期。
3、 甲方在取得产权证等相关权属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关于房产拆迁。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二、关于房产再次买卖?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三、关于房产收回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定金)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二倍计算的利息损失,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因甲方隐瞒房屋已交易事实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将视为甲方收回房产,应适用本合同第八条关于房产收回的约定支付乙方回购款,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且不配合乙方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甲方未按约定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并继续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6、甲方不同意授权乙方全权办理拆迁手续、不同意无偿配合时、私自与拆迁方接触签订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吞因拆迁所应获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因拆迁所获利益,并且按照拆迁时房屋评估价格的50%支付违约金。
7、其他以上未明确约定之事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
8、以上违约情形如有重复发生,违约金重复计算。
第十条 保证人责任?
甲乙双方充分了解上述合同,甲方各当事人愿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本担保不可撤销。保证范围是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退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利息、评估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综合费用等。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3、鉴于_________系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_________签订本合同,且无其他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担。(注本条适用于甲方安置户中有未成年人时使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的第_______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本合同项下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圆满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4楼加层,面积大约为180平方米左右。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按实际建筑面积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币760元(大写:柒佰陆拾元整)
三、施工概况:
1楼挖四个井桩深度为3米,4个柱子为14毫米钢筋,4个柱子之间拉梁钢筋为12毫米的钢筋,圈梁为12毫米钢筋。四楼上口圈梁为14毫米的钢筋。楼梯天井为18毫米的钢筋,三楼悬梁下底为三根18毫米钢筋,上层为二根16毫米钢筋,一个门按照300元标准计,铝合金窗子每平方按140元计,地板砖每平方按25元标准计,厨房卫生间砖按每平方18元,天井现浇按照每平方800元,电线众邦线,主线为4平方,副线2.5平方,4楼扎筋之间15公分,主筋为12毫米的钢筋,副筋为8毫米的`钢筋,四楼加两道以上钢筋均为18毫米的主筋。
四、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20xx年___月___日至20xx年___月___日完成,工期为2个月,不得延期。
五、施工安全责任: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发生此类的一切费用。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挖井桩挖到三楼付壹万元,三楼封顶付壹万元,四楼进砖付贰万元,四楼楼面支钢筋付贰万元,四楼封顶现浇好付贰万元,粉墙付1.5万元,买地砖、厨房卫生间墙砖付1.5万元,整个加层完工后,甲方留壹万元验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丙方:xxxxx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为取得位于xxx大楼的房屋的承租权,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
2.甲方现已成功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承租权,20xx年xx月xx日,甲方与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1.坐落于xxx房产,建筑面积xxx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屋面层约xxx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将部分租赁场地转租给乙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以上合计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3.甲方分租后,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如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以上合计xxx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限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装修期为xxx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产,原租赁期至20xx年xx月xx日。租期、租金按甲方与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合同执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3.本协议期限届满,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备xxx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估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年递增xxx%,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公开招租。
4.甲方与丙方所约定之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位于xxx市xxx路xxx号房产,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场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应付租金xxx元(实付xxx元,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xxx%。
2.乙方应付第一年应付租金xxx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毕),以后每年递增xxx%。
3.甲方与乙方应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年的xxx月xxx日与xxx月xxx日前支付。
四、保证金
1.甲方与乙方可自行报装水、电辖表,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承担。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丙方交纳保证金xxx万元(不计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纳保证金xxx万元(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不续租的,自双方腾空场地后一个月内凭收据与丙方结算后退还。
2.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甲方与乙方分别、独立与丙方进行结算。丙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的各种款项,不足部分丙方有权继续向欠款一方追偿。
五、丙方对甲方转租的意见
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甲方将其承租的场地部分转租给乙方的约定。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交由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乙方对各自租赁部分向丙方承担责任。
2.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署):xxxxx
乙方(签署):xxxxx
丙方(签署):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于的楼房,面积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含万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
人民币万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后30天内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甲方房价款时,乙方须承担购房屋款1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8月26日
房屋合同 篇6
【案情简介】
20xx年2月6日,杨乙出具借条向杨甲借款80000元,借条上载明:“今借到杨甲现金80000。00元正,大写捌万元正。利息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计算给付。借款人用杨丙的四列三间一楼一底砖混结构平房(房权地字200900002号)作抵押。担保人:杨丙 借款人:杨乙20xx年2月6日”。借款后,未到有关机关或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杨甲后因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向杨乙催收未果,故酿成诉讼。
【意见分歧】
本案在处理中,对借款人用第三人的房屋作抵押,借款人与担保人均在借条上签字,其将房屋作抵押写入借款合同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和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的规定,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中的抵押合同。但对抵押权是否设立以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问题存在以下四种不同意见: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从合同已成就,因未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在借条后担保人处的签名行为,视作连带责任保证人来处理。其理由是:1、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借款合同合法并生效,根据合同法合同订立理论,该抵押合同在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即已成立。2、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后,未到法律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的规定,其从合同(即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杨丙在借条上的签名担保行为,当然不能视其不存在,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杨丙在借条后担保人处的签名行为,视作连带责任保证人来处理。即判令杨乙、杨丙对杨甲的借款本、息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件中用房屋抵押的约定系从合同,该抵押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但该抵押行为(即抵押权)并未成立。其理由是:1、根据物权法原理,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在设立抵押权的情形中,应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即抵押权自合法成立之时生效。本案当事人订立的抵押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未进行登记,其对房屋的抵押权不成立,更谈不上抵押权的效力问题。2、抵押权是否成立生效,与抵押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是两码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本案当事人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已签订了抵押合同,只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已,但该抵押合同应属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案件中用农村房屋抵押的约定系从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成立,因其约定用农村房屋抵押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依照《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无效担保合同赔偿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其理由是:1、本案中,包括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系三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借款合同(主合同)合法并生效,根据合同法合同订立理论,从合同订立形式要件上看,该抵押合同已成立。2、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即杨丙的农村房屋,其土地系集体所有,未经批准,属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当事人之间因此签订的抵押合同,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定,该抵押合同无效。3、该抵押合同签订后,未按法律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手续,案件当事人杨甲、杨乙、杨丙均存在过错,按照《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的规定来处理。
【评析】
笔者赞同第四种意见,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我国对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物权设定抵押采用法定公示的方式是登记主义。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至第三项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物权法理论,物权的公示方式主要分为占有和登记两种,动产采用的是占有方式,由于抵押权的设立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则不动产只能采用登记形式。
第二、我国对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物权抵押登记采取的是登记成立主义原则。
我国根据各国通例和不动产所具有的特征,对不动产及不动产物权抵押登记采取的是登记成立主义,并非登记对抗主义。依照登记成立主义原则,不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即抵押权不生效。
第三、对抵押物进行登记,并非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而只是作为不动产及不动产物权抵押权成立的必要要件。
对不动产及不动产物权设定抵押进行登记,能够发生物权变动效果。而抵押合同的生效则只能发生债权上的效果,两者截然不同,不能理解为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就必然生效。总之,只有进行抵押登记,才能使抵押权成立并生效。
第四、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标的,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若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第五、抵押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第九条“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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