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_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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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精华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安……

安装合同[精华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与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四、质量标准与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七、工程变更:

  八、工程验收与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管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质量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安全生产法》施工规范作业。如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与发包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消防验收标准,同时要求消防验收一次通过,否则造成返工以及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合格为止,承包人应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元,连续十日或无正当理由累计十日不施工作自动解除合同。对已施工项目概不结算,作承包人放弃工程款处理,并承担因此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工程停工或停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已施工的所有工程量概不结算,并限 日内自行退场。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因该项目对外产生的债务,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偿还,如因该项目导致发包人被起诉,承包人愿意作为此案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并向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其它: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国家规定质量保修期满结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年 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郑开橄榄城项目入户门安装技术质量、施工进度、价款、安

  全、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及价款:乙方从现场规定地点将门运至楼上,螺丝、打胶及安装费用,最终按照实际安装数量及实际尺寸结算,单价包死110元/樘。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入户门安装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门

  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入户门按现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xx);

  三、 施工进度

  门体运至施工现场,按甲方、业主要求的安装日期安装完成。如因乙方人员不足影响工期,甲方可以高于乙方承包单价的价格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多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标高,乙方按标高施工;

  2、甲方应提供门及相应安装材料的存放保管场地;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电源;

  五、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施工进度;

  2、乙方安装的门与地面(水平面为基准面)的水平和垂直尺寸公差不大于±2mm,以单元室内建筑500线为安装基准线,下返500mm;

  3、乙方安装的`门其安全性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的规定;

  4、门框扇间密封采用真空密封胶条,;

  5、乙方负责在门体安装校正后,设专人进行门口抹灰的技术指导及交底工作。

  6、乙方负责与土建施工方确认具体安装位置。

  7、配合物业在业主入住时对门体的验收工作。

  六、付款及结算

  1#—6#楼门全部运送至楼层内到位验收后付款4万元,全部安装完验收后再支付4万元,打密封胶、安锁、交钥匙验收完付全款。

  七、安全及消防

  本工程施工安全及消防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成品保护

  入户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所有成品保护工作主要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成品门进场前及安装后的成品塑料膜保护工作,以确保门体不被污染;

  九、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安装,在施工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变更等原因外,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 方负责人:年 月 日日

安装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北京xx子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双方就设备现场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设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乙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布置、实施、检查施工的安全生产情况,对设备的现场安装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自愿退股协议书)

  3、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配电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自带功率表配电盘;

  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现场有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

  5、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杜绝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

  6、乙方要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7、乙方对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

  8、乙方自带设备和雇佣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

  9、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10、乙方施工人员及雇佣的人员在施工时不允许喝酒。

  11、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并正确使用。

  12、乙方要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安全、使用设备的安全负全责,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乙方要对所施工的设备的安全、质量负全责。

  1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的设施,出现问题要照价赔偿。

  15、乙方施工人员要搞好团结,不允许打架斗殴,出现问题乙方自己处理并负责。

  16、乙方要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施工区域内的设施完好、道路畅通、环卫卫生符合要求。

  1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代表签字后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北京xx子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责任代表签字 责任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保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4、工程质量: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5、产品规格:采用“ 牌水箱容量L;内桶为品级进口不锈钢板,板材厚度为 mm;外桶为厚 mm彩钢板材,端盖为厚 mm镀铝锌板,保温材料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厚度为 cm;支架采用优质镀铝锌板加工,外表静电喷塑处理,实际以样品为准;真空管为“ ”牌,规格为Φ58×1800mm×16支。最终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为准。

  二、工程造价

  (1)“贝斯特”牌 型共 台,单价为 元/台,总价为 元(¥ )。

  (2)结算以固定综合单价,单价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制造、途中运输(到甲方工地现场)、安装材料(管件及太阳能专用管等)、用于固定太阳能热水器和避雷接地的辅助用材、安装调试、利、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付总价的15%,每月付到已完工程量的60%,完工验收合格付到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两个月内付到工程量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二年,保质期满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设备堆放场所。

  2、甲方土建满足太阳能产品安装施工条件时,提前5天通知乙方。

  3、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有太阳能热水器符合并达到乙方先前送至甲方的样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太阳能行业质量、安装技术标准及规范,保证验收通过。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位置,不得破坏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不容许的情况下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3、本型号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

  4、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必须预测到雷击等自然天气现象的危害,应有防雷击措施。

  5、工期90天,逾期乙方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费,如遇雨天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具体安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太阳能热水器通水前需与甲方工程部核准。

  九、违约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管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论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第二条:主要材料概况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工程造价:

  第五条: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指定货物堆放地点,

  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按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安装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擅自改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乙方必须安全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不可预测的一切意外事故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

  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常返工直至通过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7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造价 (大写)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签署友好合作协议,细则如下:

  1、施工方面: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本合同预算的设计方案)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有必要修改施工方案时,如有超出本预算范围的,作增加部份,另补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出现问题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材料保证方面:

  乙方使用的安装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图纸提供的技术标准及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换与本技术标准不符的产品,如设计图纸上指定使用某生产商的产品时;而该生产商不生产或停止生产该产品,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代用品问题。

  3、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乙方要做足安全设施,预防事故发生,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显示有关指引时,乙方必须跟进、改善工作环境,若出现问题乙方负责。

  4、技术要求:

  按照附件《设计说明和报价》所注说明。

  5、保养责任:

  乙方对该项安装工程,实行 的保养;但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安装材料,如属于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属于人为问题乙方不负责材料费用,但甲方提供的材料,则不在该保养范围内(备注:如有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自动终止保养责任)。

  6、施工期:

  甲方提供方便的施工场地及临时水源、电源,不影响乙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起 天(即 20xx 年 月 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汇签日为准。

  7、付款方式: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

  8、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双方决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起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遵守执行。如遇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

  1.合同标的

  乙方执行及完成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范围许可内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国国内的工程。

  2.合同总价 _________ $

  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定价,包括内容:

  2.1厂房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咨询,代理联络,前期采购,辅助绘图工作。

  2.2设备所需的机械(或钣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劳动用品和一系列的辅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辅助,工具辅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对饮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苏州市外的服务。

  2.5安装设备工程后的维护工程:油漆,清理现场,无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配合(包括夜间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 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满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2 乙方需按时提供给甲方服务,逾期造成的后果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1 前期需准备的工作甲方须在工程开始前20天通知乙方。

  3.3.2 采购送货服务乙方在明确要求后,12小时内给予答复,可进行的任务须在(最多60小时内完成送货)。

  3.3.3 乙方应及时完成辅助绘图工作,甲方须保证提供资讯完整和联络的时效。

  3.3根据实地情况,油漆工程和辅助检检验工作等不可一次性完成的.,甲乙方经商议后共同解决。

  4.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其供应的加工件,配件,五金件等都是全新的,应甲方要求,须提供响应质量合格书或型号材质证明,有说明书的特殊器材,乙方应提前提供说明,甲方在违反常例使用后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技术资料

  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商务讯息,乙方应准备与要求相符的资料,图片,图纸按时寄送给甲方,如甲方认为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确要求后必须免费再次提供。

  6.管理人员

  6.1 甲方代表为________

  6.2 甲方________对质量负责监督与验收

  6.3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管理人员为_______

  6.4 甲乙方管理人员:

  6.4.1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变更由_________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属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如乙方未能执行,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可见损失。

  6.5.1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交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承担因错误执行指令产生的费用和给其自身造成的损失。

  6.6 甲方责任:

  6.6.1 甲方组织乙方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等考察现场,给予口头安全辅导。

  6.6.2 提前提出要求、指令,监督并指出技术上的问题。

  6.6.3 协调乙方人员和________的操作手续。(如进厂,停车,安全服饰等)

  6.6.4 尊重并信任乙方,对甲方在中国国内私自进行的操作,乙方不承担责任。

  6.7 乙方责任:

  6.7.1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将本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反应给甲方。

  6.7.2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按质如期提供五金,机械配件,人力并确保质量。

  6.7.3 对额外采购物品需明确报价,并严格遵守书面文件的条款履行责任。

  6.7.4 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无条件进行保密,不可越逾甲方私自向甲方客户承接各类大小业务。

  7.转包与分包

  乙方在经营范围许可之外、资质未达标、资金暂缺的情况下,未经甲方批准时,不能将业务分转给其他单位。

  8.付款方式与索赔

  支付:自正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电子、书面报价单后:

  8.1 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次。

  8.2 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定金,在验收后的15天内付清余款。

  8.3 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预付款,余款在工程结束前结清。

  8.4 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以上的,须协商后制定单独的项目合同。

  8.5 如当时无法立即验收的情况下,在交纳上述定金后,可暂扣余款的_______%作为担保金,工程结束前验收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所有余款,验收时任有异议的,可制定书面条款再进行处理。

  索赔:乙方对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内(甲方的工程期间和之后的3个月)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6 乙方同意甲方有理由地拒收货物和对某项目工作的终止,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仓储、装卸费用、运费、等一切额外开支。

  8.7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甲方受损的程度,经双方同意实行货物价格的降价处理。

  8.8 更换、修正有缺陷的货物,更正乙方因技术不良造成的施工错误,以达到正式合同的规定,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8.9 乙方延误甲方竣工工期,有明确证明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金的_____%。

  8.10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正式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操作,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报价单价格的1%/天,如在20天内仍未作出改变,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 务支付上述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

  9.合同文件

  正式签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组成:

  9.1 本协议书(参考)

  9.2 正式合同书(最终修正本)

  9.3 各项目报价书(最终修正价)

  9.4 履行合同时所需相关表格:甲乙方各部门管理人员名单,乙方服务项目表,送货清单,人力出勤表格,咨询格式,验收单,支款书,收款单,预付款申请单,索赔书,合同终止书(索赔书、合同终止书由motogroup制定)

  9.5 正式签约合同前的来往函件

  此意向书还需经双方协商,修改,补充,再次制订正式合同书以后,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

  二、检测项目: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安装合同。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

  2、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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