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转让协议 北京车牌转让协议1 甲方(出让人): 乙方(受让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指定永久使用等事宜订立本>,……
北京车牌转让协议
北京车牌转让协议1
甲方(出让人):
乙方(受让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指定永久使用等事宜订立本<<北京车牌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指标购买车辆(具体车型以实际购买车辆为准)等事宜,甲方自愿将本人名下的北京车牌指标及北京车牌号:京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终生转让给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意见:北京车牌转让协议>
一、甲方必须保证拥有的车辆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甲方将该北京的北京车牌指标及车牌号:京 转让给乙方终生使用权(即:乙方买断该车牌使
用权),费用为 万 千元人民币整,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成。
二、甲方同意,由乙方出资购买的车辆悬挂上述北京车牌号的车牌。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实际所有权和使用权为乙方,甲方不对上述车辆所有权持任何疑义。甲方及其厉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只是该车辆的登记人,不享有该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对该车辆进行买卖、扣押、资产抵押及任何附加义务,乙方为该车辆的唯一债权人(包括付款转让后的车牌)。
三、在车辆购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车辆购买后,非因甲方原因,由于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包括车辆的损毁、失窃,及财产损害纠纷等)。
五、车辆指标购买如遇出让人发生意外(受让人依然继承车牌、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政策、方针等变化或乙方在为该车辆的车牌办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若车辆管理部门对上述车牌可以过户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过户,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需申请公证时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公证的一切事宜。
八、乙方在指标的`正常使用期间,该指标车辆不得从事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之事宜,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在自身情况下,必须对车辆的保险及时办理。
九、汽车指标使用为终身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将指标收回,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应当无条件双倍返还车牌转让费,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购买该车辆价款5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书自甲方双方签字后发生效力,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指标使用期内甲乙双方保持必要的联系,任何一方电话有变,应及时提前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车牌转让协议2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 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出让价人民币(大写) (¥: )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 人民币(大写) 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清该车银行按揭本金利息并办理好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该车车祸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五、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受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车牌转让协议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转让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自愿将北京用车指标终身使用权和支配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北京用车指标终身使用权和支配权转让给乙方,费用:民币,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仍为甲方名字,使用为乙方,在甲方协助乙方将该车牌合法悬挂在乙方指定车辆,乙方获得相应的车辆行驶证3日内,乙方支付上述人民币 元,甲方不得将用车指标重复转让他人。
2、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甲方不对上述车辆所有权持任何疑义。
3、甲方不得对悬挂上述车牌的乙方车辆出售、出租、抵押等违法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10倍赔偿。
4、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违章等违法行为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乙方在为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办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车辆管理部门对上述车牌进行统一更换时,乙方当然取得车牌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6、该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如因本协议发生争执,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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