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_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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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劳动合同汇编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劳动合同 篇1  ……

【推荐】劳动合同汇编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期限是几年?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意见》:第20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21条: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第22条:劳动法第二十条中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固定工转制中各地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看了上面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实践中,劳动者由于不懂得法律的规定,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关于劳动期限方面的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将为您具体情况来一一解答。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 庭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执行。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 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和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健康。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

  第十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和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作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 。

  第十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1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1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各项待遇,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限满前15日内向对方表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规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

  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

  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乙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四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甲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乙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双方需协商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今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合 同 书

  甲方 (制作单位)

  乙方 (广告代理商)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一。

  3、材料与报价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报价单)。

  4、安装地点:具体安装地点依甲方提供的安装指示图的指示。

  5、项目内容:按照双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广告牌(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制作、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广告牌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二的标准制作、安装广告牌,所采用的材料与报价一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广告牌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

  三、制作、安装工期

  1、乙方应在日完成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台风、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界灾害而影响施工,乙方在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顺延工程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四、制作、安装的验收

  甲方须在 三个工作日 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若最终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返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再次验收。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广告制作费总额为 元整;即大写: (含税/不含增值税)。该款项已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广告牌制作、安装涉及的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款项予乙方。

  (二)付款期限和方式

  1、甲方于合同生效后当日支付合同总额元整,即大写:元整。

  2、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当日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剩余货款总额的50%,即即大写: 元整。质保期一年。

  六、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制作所需的图纸资料,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制作和安装广告牌,因广告牌制作安装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4、乙方为本项目的广告牌提供年的免费保修电子元器件,其他的由甲方自己承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点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另一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第 号

  职工姓名: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工作年限: 年 月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劳动者签收: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 号

  _____年__月__岗位工作。本期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已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月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续签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知识延伸: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人身关系的一种法律凭证,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所以,不论是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要多加注意合同的细节和内容,约定的事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关于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你还有疑问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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