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产品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合同 篇1
供方: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吨运费元/吨合计元/吨备 注普通水泥固力32.5r(立)供方吨普通水泥固力32.5r(旋)供方吨普通水泥固力42.5r(散)供方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按照gb175-1999技术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
六,验收标准方法:数量验收(散装) 以供方地磅单为准,需方复核如超出3%误差,到公秤处裁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或用"√" 选择如下任意一项
(一)向惠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应填写地方名).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供
方单 位(章):
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地 址:
博罗县公庄镇尖石角法人代表:李 乐
委 托 人:电 话:0752—6125282
传 真:0752—6125167
开户银行:工行博罗县公庄办事处
帐 号:xx025309022100366需 方单 位(章):
地 址:法人代表:委 托 人: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20xx年 月 日
有效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2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
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
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
)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
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制造商):_____________
乙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甲方企业标准的优质合格产品给乙方。
2.甲方负责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培训资料,并将不定期举办产品技术培训班。
3.甲方对产品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护。甲方承诺的保修为非易损件的保修,因甲方无法控制用户的使用条件,使用不当造成cpu的损坏则属有偿保修范围。
4.在甲方至乙方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产品损耗,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损坏产品的配件或提供产品更换。
5.甲方负责及时受理乙方的产品投诉。甲方接到乙方投诉电话后,应立即协助处理乙方所无法处理的'事件,如不能及时处理则应在两天内给乙方明确的处理方案。
6.对于乙方返修的产品,甲方须在收货后三天内维修好(以新产品的标准)返回给乙方。
7.如产品经乙方售出后倘若发现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维修。
8.除批量产品质量问题外或运输引起外,甲方仅提供产品的维修、零配件发放、电话咨询等售后服务,不提供产品更换或退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新华产品在当地出售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本产品知识的技术人员,经学习、培训后应能掌握数字未来产品的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及安装使用方法。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并结合当地的市场情况制定动科产品针对顾客服务的详细服务内容或规定并切实履行,不得出现终端客户因服务问题而经常向甲方投诉的情况。
4.乙方在接到客户投诉后首先应自行设法尽快为客户解决,确实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甲方及时反馈产品情况,以便甲方作出相应处理。
5.乙方如有产品无法自行维修,需返回甲方维修的,一定要应事先与甲方售后专职负责人员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够将货物发给甲方,收货人应写售后服务部负责人的姓名,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处理。
三、售后服务相关费用确认
1.所需更换的零配件费用
① 保修期内,因本身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1:1免费为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配件。
② 保修期内,因非产品质量问题(人为损坏或其他引起),如需要更换零配件,则按甲方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③ 保修期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是非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零配件更换,均按甲方的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2.返回甲方维修的产品运输费用
① 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3.产品返回甲方的维修服务费用
① 保修期内,均不收取服务费。
② 保修期外,非产品质量原因由甲方视产品具体情况向乙方收取一定的维修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由甲方销售部签定,售后服务部执行,销售部监督执行。
五、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甲方售后服务部存一份,此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经销商协议》时同时签署生效。
六、甲方的售后服务专线电话: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级代理商,在 省 市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一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 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一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100000.00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元/日。整台交付单价元/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项目必须在20xx年月日全部生产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3天以上至5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日后10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名称
品种
规格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售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_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供应交货时
间及地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7
出卖方:
买受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方与买受方根据工业产品买卖合同的要求,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名称:
数量:
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______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起,于____天内交货完毕;
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九条: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____%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____%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出卖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配送甲方市场货物的.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方式
为满足甲方商户的物流配货需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调度在万品汽配城与新塘路汽配城、金恒德汽配城、金通汽配城、德胜汽配城、六堡汽配城等地点之间每天专程派至少2辆中巴车对开(上午9点至晚上7点),负责货物的调货、配送。
并按照甲方商户的需求,把配送货物卸载至指定区域。
二、承包计费方式及结算方式
(一)计费方式
乙方根据同行业标准制定运费标准。因为甲方为新市场,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行业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二)结算方式
运费由市场商户与乙方自行结算。
(三)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各汽配市场货物的收取与派送:
1、万品汽配城
配送地点: 。
联系人: ,电话: 。
2、新塘路汽配城
配送地点: 。
联系人: ,电话: 。
3、金恒德汽配城
配送地点: 。
联系人: ,电话: 。
4、金通汽配城
配送地点: 。
联系人: ,电话: 。
5、德胜汽配城
配送地点: 。
联系人: ,电话: 。
6、六堡汽配城
配送地点: 。
联系人: ,电话: 。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保证于20x年4月15日前完成两辆专用中巴车,用于各线路。
3、若乙方无法满足商户对线路及各汽配市场配送的时间准点(见乙方配送时间表)的需求,甲方有权另行就该线路聘用其它物流单位。
4、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
格、型号、牌号、商标产 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
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
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
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
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10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 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记录合计人民币 (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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