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合同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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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销售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货物销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货物销售合同1  供方:(以下简称甲……

货物销售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货物销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货物销售合同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

  二、交(提)货时间:

  1、需方要货须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在合理生产运输的时间内交货。

  2、供方如果由于原材料短缺等意外因素而造成不能及时供货,则应提前有通知而使需方蒙受损失由供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供方仓库。可按需方要求送货上门,运费由甲方负担,卸货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标准: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需方对产品型号、数量、外观、颜色为

  2、内在性能提出异议期限为天,并附相关书面的依据。

  六、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时间:款到发货。

  2、需方必须通过银行与供方结算(转帐或汇票),不得支付现金。需方所支付票据“收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有限公司”,否则所造成损失由需方负责。

  3、若因客户特殊情况确实需用现金支付,应在付现时,传真通知供方营销会计处(传真:),征得供方书面同意回执后,方可支付。

  5、需方支付货款时若要求供方出具收款收据,盖有供方财务专用章的供方专用收据方为有效,其它凭据一律无效。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裁定。

  八、其它约定事项:

  跟本合同相关的传真等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2

  合同号: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值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荡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7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5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2份,如第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1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1份(本条第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40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公司(电报挂号:),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10天,将船名、预计装贷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30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31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的一个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以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30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14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考试延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条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7天收0.5%,不足7天时以7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10同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嵊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3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

  9.4 []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允许,或[]不允许转运。

  9.6 []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力银行帐户:_________;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证

  (a)(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银行保函有效期到[]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b)即期付款: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即期付款信用证[]议讨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c)延期付款: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提示单据,进行承兑;[]延期付款;[]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a)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b)承兑变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买方应于[]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或[]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电汇,[]信汇,[]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b)签发给_________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预付已付或[]待付,通知_________[]多式联运单据[]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铁路运输单据

  (c)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a)商业发票

  (b)保险单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

  (e)装箱单

  (f)重量单

  (g)发货通知书,装船浦知

  10.3 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a)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b)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c)装箱单

  (d)重量/数量

  (e)原产地证书

  (f)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g)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或[]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1)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

  (2)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

  (3)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4)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1)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

  (2)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

  (3)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4)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在:中国(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14.2 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3 到货检验: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15、不可抗力: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陪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台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买方[]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其它条件:_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4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或见附件报价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人民币:元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总价: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三是突发重大疫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传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明细

  第二条付款及发票

  甲方将合同规定全额款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收到全额货款后乙方将货物发出,并及时开具发票。

  第三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原厂标准执行。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4.1交货地点:北京。

  4.2由乙方代办中通托运,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山西。

  4.3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甲方自提。

  4.4货运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标准及费用

  5.1包装要求:按原厂标准执行。

  5.2本合同涉及产品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验收标准

  6.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检验,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6.2若有异议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七条换货或退货

  7.1换货:自交货之日起七日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提出换货。

  7.2退货:自交货之日起三日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提出退货,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乙方给予退货,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诉讼条款

  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将该争议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9.1产品自发货日起,乙方壹年内负责产品免费保修。

  9.2合同设备因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损坏,所产生维修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盖章或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6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7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协商,依据相关法律,在平等的基础上,就产品购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款:

  二、乙方若发现货物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必须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协议,乙方怠于通知,视作验收合格;甲方所供应产品都应提供厂家盖章三证。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应保证按要求提供全新的设备质量可靠,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型号、性能质量要求。

  四、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生效后仪器天内到达指定医院,如有物流或不可抗力因素,须以书面证明通知乙方。甲方交货地址和最终用户: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后,首付_____%,安装调试培训结束后7日内付清全款。

  乙方应将所有款项汇入以下指定账号支付货款:

  开户名称: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六、甲方保修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

  ①设备的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并对产品进行的技术培训,保修期自安装调试合格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为年;

  ②乙方的售后服务电话为:__________维修地点:__________

  ③在乙方进行调试、维修时甲方应给予充分的配合。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由甲乙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

  八、如变更本合同任何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九、医院方在试剂价格同等的条件下优先采取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试剂,试剂按__________公司报价__________折,合同期限为三年。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理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

  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

  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帐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

  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9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 装运时间:_________

  7.2 装运地:_________

  7.3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 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 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 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帐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 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 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 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 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2.您下载、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_________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10

  买方:

  卖方: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一、 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货物一览表;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 2日内交货,由卖方送到买方公司所在地,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送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30%货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整)。在卖方交货,并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70%货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整) 。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按厂家提供的三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 年 月 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地址: 地址:古浪路210弄158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货物销售合同11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 装运时间:_________

  7.2 装运地:_________

  7.3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 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 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 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帐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 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 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 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 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____日应视为____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2.您、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_________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12

  合同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fob或[_________]cfr或[_________]cif或[_________]fca或[_________]cpt或[_________]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_________]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_________]卖方或[_________]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_________]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_________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

  9.4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转运。

  9.6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0.1.1 信用证(这一段将作[_________]保留或[_________]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 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 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10.1.4 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 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10.1.6 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0.2.1 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10.2.2 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10.2.3 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1)商业发票

  (2)[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_________]

  (5)装箱单

  (6)重量单

  (7)[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10.2.4 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11.1.1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_________]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_________]多式联运,[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11.1.2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11.1.3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11.1.4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 /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 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_________]保留[_________]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_________]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_________]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_________]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_________]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1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_________]

  14.1.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_________]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14.1.2 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_________]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1)和或(2)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利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_________]费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 ,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1)和 (2)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_________]: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的gov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由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_________]: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士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_________](生效日期)

  (1)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2)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3)其它条件: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电脑、打印机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交接货物时间: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计划应在每批供货前拾伍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_迁西县城__,由乙方自提,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标准按企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叁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壹拾捌万陆仟玖佰元(186900元)预付款,甲方货物到货完毕,乙方把剩余货款付清给甲方后,甲方安排发货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单价(______________元/m3);货款金额(_______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约定的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5

  合同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

  4、数量: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

  8、运输标志:

  9、装运

  9.1装运时间:___。

  9.2装运港:___。

  9.3卸货港:___。

  9.4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运。7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

  9.9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

  10.支付条款

  卖力银行帐户: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证

  10。1。1(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价款,即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装运回后()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天。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日,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的即期付款信用证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日,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提示单据,进行承兑

  延期付款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10。1。4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10。1。6

  买方应于

  收到所需单据后天内,

  提单日后()天内,以

  电汇,

  [信汇,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预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

  多式联运单据

  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保险单

  保险凭证

  3)由——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发货通知书

  装船浦知

  l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份和副本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

  10.3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或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

  ________

  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13。1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月;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

  13。2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月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13.3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交货前检验(从14。1。4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a)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

  (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14。1。2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合同的规定,或

  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最终目的地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

  在德国:____

  (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la)和或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发生后()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陪偿

  16.l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日收取信用证金额()%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在计算罚金时,少于()日应视为()日。

  16.3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在计算罚金时,少于()日应视为()日。

  16.4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日,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

  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台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买方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行。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进行。

  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语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经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其它条件:——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日期:__,__

  卖方: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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