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拼音:gòng rèn注音:ㄍㄨㄥˋ ㄖㄣˋ港台:繁体:供認近义:……
拼音:gòng rèn
注音:ㄍㄨㄥˋ ㄖㄣˋ
港台:
繁体:供認
近义:承认 认可 招供 招认
反义:
词组:供认
同音词:工人,公认,宫人,弓人,公人,贡人,恭人,共人,功人
正文: 供认[ gòng rèn ] ⒈ 不愿意地承认短处、失败、懈怠、过失或罪责。 英confess; ⒉ 在刑法中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 例罪犯对此供认不讳。 英admission; ⒈ 法律用语。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鞫》:“取兇犯口供讫,又将干证唤问……皆供认不讳。” ⒉ 泛指承认。 引萧乾 《栗子·忧郁者的自白》:“当我闭上眼,默忆一生中所遇到的人物时,我得供认,狰狞如判官的面孔占去多半。” 供认[ gōng rèn ] ⒈ 承认所做的事情。 引《喻世明言·卷三八·任孝子烈性为神》:「大尹听罢,呆了半晌,遂问排邻,委果供认是实。」 例如:「你的同伙已经供认罪行,你还不赶快俯首认罪。」 近承认 词语解释
引证解释
巴金 《家》十:“据说捉到了两个兵士,供认是那天动手打学生的人。”
艾青 《在浪尖上》诗:“拷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逼他供认自己是‘纵火犯’。”国语辞典